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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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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三章 别墅案 (上)(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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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房间门,发现c已经在床死亡。

    刑警队调查,发现了有人可能攀爬过后门的两米五围墙,根据物业监控显示,死者c的前夫在案发前后出现在别墅后门附近。

    这是多天之后,七组多日不见,见面后立刻开始的新年第一场会议。

    方凌不在,白雪就顶替了方凌的工作,整理了目前掌握的线索和证据。

    白雪:“警方认为是熟人作案,从卧室门反锁可以证明,是有人使用钥匙在外反锁。”

    白雪:“首先是嫌疑人a,他有杀人动机,死者没有第一继承关系的亲属,死后,她的遗产属于a继承。但是a缺乏杀人条件。死者上楼休息,一直到女朋友b出现,a始终和律师在一起,在受伤之后,虽然有数分钟的单独时间,但是物证组认为一个中刀的人去二楼杀人,一路上不留下任何血迹,他们无法接受。而且从现场a的血迹看,出血量颇大,他没有移动的痕迹。”

    白雪:“嫌疑人b,她有杀人动机,她可以在攻击a之前,就偷偷潜入二楼,或者是在午饭期间,潜入别墅,藏身某地。在杀死死者之后,从后门离开。这别墅二楼有楼梯直接到后院,物证组认为后院围墙有被人攀爬过的痕迹。经过测量和试验,虽然围墙高两米五,但内外都有五十到七十公分的垫脚物。但是死者前夫招供,当时他就在后门位置,他当时想找死者借钱,没想到死者当天结婚在别墅内请客,就一直坐在后门位置,到了两点三十分,也就是b进入别墅前两分钟才开车离开。”

    左罗道:“等等,物证组认为有攀爬的痕迹?”

    “对,是由外朝内,外面垫脚位置对的墙体上方,有类似人体翻越的痕迹。”

    苏诚道:“这说不通,看图片,内外垫脚位置不同,有人从外进入别墅,但是却没有从内离开别墅,翻越所留下的痕迹。别墅另外一个出口是大门,从后门到别墅大门,必须经过客厅。而且,假设凶手从后门处翻入,通过楼梯到二楼,杀死了死者,他有两个选择,一个选择走前梯到客厅,客厅三个人在。一个选择是从原路回去。进别墅留了痕迹,出别墅没留痕迹,难道是获得了攀爬经验?”

    大家思考一会,左罗道:“继续。”

    白雪道:“律师d有作案动机,律师d和死者是朋友,关系不错,去年律师d因为期货亏钱,向死者借了四百万,死者不仅立了借条,而且还有利息,下个月开始还款,还款时间一年半,一共要还五百万。”

    “25%?”高利不支持。

    “从借贷到还款,时间为三年,不算高利。”白雪道:“律师几乎没有任何作案时间,死者上楼休息后,律师和a在一起讨论细节,a送上救护车后,律师和保姆始终在客厅。至于为什么说几乎,是因为报警之后,警察到现场大约三分多时间内,保姆在大门口和对门邻居,物业保安解释家里的事,而律师单独在客厅,将文书合同等收好,检查是否被鲜血污染。这三分多时间,保姆不太肯定律师动向。”

    左罗道:“律师犯罪动机不成立,借条可以继承。杀了死者,他一样要还钱。如果是他动手,他不会承认有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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