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就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是正义的,是当前施政的主要任务。国事民事合一是绕过义利之辨,官方的利益诉求与民众的利益诉求是统一的,可以齐头并进,并不相互背离。这两句话都能从经典中找出依据,并发展成系统的理论,这正是李觏的拿手好戏。
有了这样的理论基础,便就有私利与公利的分别,有了两者的辨证统一。公利本于私利,而又不同于私利,最终的发展成果还是要落实到私利上去。协调公利与私利的,便就是儒家的根本“礼”,这也是李觏思想的核心。“礼”是原则,法律是具化,两者之间有根本上的联系,又有不同,同时对社会形态起着规范作用。
如果能够把这些放到现在意识形态的核心位置,那么改革就顺理成章了,不再会因某个人或者某项政策的失误而半路夭折。
徐平费尽心力编了《富国安民策》出来,书编成,却又发现这不是自己最紧要的任务了。没有意识形态的指导,政策可能最后会变了味道,走到自己也说不清的方向上去。只有占领了意识形态的阵地,才可以说是立了万世之法。
人世间的事情便就是这样,做成了一件事情,却发现目标永远在前方。奋斗的路上不缺乏成功的喜悦,但总是伴随着失落,也正是这种失落,予人永远向前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