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都惜字如金的女魔法师一直在山坡最高处瞭望,这时候对我们发出了信号。
男人们全都紧张的站起来,在一旁吃草的牛也被套到牛车上。只有我和库兹在慌乱的人群里如呆鹅一样傻站着,直到弗雷德大叔将我两抱到牛车上,这时候我才能看到草场深处跑来一群骑马的人,太远看不清是敌是友,只好全员戒备。
也就是半支烟的功夫,人群开始低呼:“是咱们的冒险团,是咱们的人!”
“没错,我能看到他们带猎物回来了!”
“呜呜~~”
胜利归来的勇士们会获得所有人的欢呼,等待的人们也会紧盯着马背上拖回来的猎物,冒险团的人骑着高大的古博来马跃上山坡,娴熟的马技只是微微扯了一下缰绳,马背上驮着的整只风狼就被甩下来。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草原风狼,我从没想过狼会比非洲狮子的块头还大,那头狼身形有三米多长,一身银灰色的鬃毛非常的光滑,这只狼的头部眼窝处有明显的箭伤,箭矢已被拔出去,风狼的眼珠破裂后,只留下小指粗细的小洞四周焦糊,白色的脑浆和猩红的血还在不断的渗出,只不过落到狼皮上就会变成小血珠瞬间滚落下去。我狠狠的吸一口气,心想这皮毛定是值很多钱的。一旁的库兹这时候也看我一眼,我们都很眼馋地看着那头皮毛完好的死风狼。
而这时候弗雷德大叔就给我安排了工作,我的任务就是看堆儿。
至从跟着老库鲁学习草药学之后,我就开始慢慢学习兽人族语言和帝国语言,帝国语言平实是帕伊勒斯老爷亲自教授给我和库兹,他不仅仅要求我们会说,而且要求我们识字。库兹学的不太好,但我可是连高考都参加过的,对于现在这点学习强度岂能看在眼里。认字的好处毋庸置疑,于是在弗雷德大叔的介绍下,我被冒险团聘用,成为年龄最小的书记官,俗称看堆儿。
我的任务看似很简单,但是相当的繁琐。我需要在羊皮纸上记录下每只风狼的肢解前的情况,然后冒险团的负责人会将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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