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四百一十章 啊,多么痛的FLAG!(第5/6页)
的家伙,别把那条上帝用过的内裤也复制过来,不,就算复制过来了我也不会去找,绝对不会!
摇摇头,试图忘掉这段黑历史,我又想起一件颇为重要的事情。
神罚之城。
是的,想要通关群魔堡垒,就得经过神罚之城,到达火焰之河,然后才能进入大菠萝的老巢混沌避难所。
问题就出在这神罚之城,我绝对没有忘记,当初在经过这里的时候被雷劈的受苦经历。
那时候,自己身边还带了一个人形避雷针,比自己更加悲剧和倒霉的悲剧帝菲妮,仍然每天都要挨个几下。
现在呢?
没了菲妮避雷针,头上戴的还是一顶金属头盔!
就算是我这个作死狂魔,都感觉有点过了。
我忿忿的将狂战士头盔摘下来,扔到地上,原来这是蓄谋已久的陷阱,我就说我堂堂非酋,在地处热带和亚热带的非洲大草原上迎着夕阳自由奔跑的无畏狩者,怎么就猎到了一头北极熊!
还好我提前发现了阴谋,不然还不得在神罚之城被雷劈成……呃,比非酋还黑的叫啥品种?非皇?
将头盔又捡了起来,我开始琢磨。
不行啊,哪怕发现了盲点,避免了自身变成避雷针,但还是不够。
得准备一些抗闪电属性的装备,在神罚之城的雷霆面前,前救世主的经验技巧并不好用,被活活劈死那就成笑话了。
翻箱倒柜一番,唯独装备着的这对金色锁链手套,有着+9抗闪电的属性。
我当时就震惊了。
不找不知道,原来非酋真能穷到这种地步!
换成一个正常的冒险小队,走到群魔堡垒这儿,身上少说也有十几件抗闪电的蓝装了吧,就算平分下去,也差不多够用了。
不够,远远不够,不求75的闪电抗性,至少得到50吧?好吧,30点抗性,绝对不能低于这个数值了。
为了不被电成狗,我只能浪费一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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