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酒窖,凡是能开封的酒,都几乎被她收刮了一遍,动用私房钱买了下来,再则,谁也不想去酒吧喝了一身酒气之后,跑去参加婚礼,这是很不尊重的行为,所以酒吧老板干脆就放自己的假了。
一个人无所事事乱逛,变成了六个人无所事事的乱逛,无论是冒险者的交易市场,还是杂货商铺,因为婚礼都冷清了很多,相反的,街道上的人却多了很多,几乎有点寸步难行的感觉,大家和我一样,都在新奇的打量那些点缀在街道房屋上的水晶灯,感叹着百族公主的大手笔。
甚至,我们六个穷极无聊的跑去了地下农场,都发现里面被装饰一新,洞顶上也挂满了水晶灯,据说如果不是农夫们阻止,拉斐尔还想在菜垄上也挂上水晶灯。
自此,我们对拉斐尔的无聊境界又多了一分认识。
眼看时间已经到了下午,我告别四人,走向这趟闲逛之旅的最后一个目标。
那破旧的小旅馆,我的笨蛋小师妹。
“贝安沙,准备好了没有?”从阁楼窗口一跃而入,我出声问道。
迎来的却是腿毛仙人那张笑脸。
“都准备好了,我可是从昨天饿到现在。”
“……”
婚宴上绝对要和这老头保持距离。不能让别人知道我认识他。
“师兄,贝安沙也准备好了。”一身酷酷黑色的贝安沙,从阴影之中走出来。手中还抱着蜂蜜罐子。
我说啊……
“老头,你就不能给贝安沙换点别的衣服吗?”我瞪着腿毛仙人。
“可是……我觉得这样最合适贝安沙,根本不需要换别的啊?”
话是这样说……我也想不出还有什么装扮能比贝安沙现在穿的要好。但是落到腿毛仙人嘴里,总感觉他只不过是嫌麻烦罢了。
想了想,我将一件厚厚的,里面垫了兽绒的白色牧师袍取出来。
贝安沙这打扮太清凉了,还露着小腰,简直和图拉科夫差不多,大冷天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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