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明鹿鼎记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0162 满载而归】(第4/5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林文彪点头道:“嗯,是挺奇怪的,按理说这么大的动静,吴家不可能不知道风声,知道了风声一定会告知震天北。”

    韦宝遂将祖春才告诉自己的事情告诉了林文彪,“吴家同意剿灭震天北,要不然祖光耀也不会帮我调兵,这些卫所的军官都是当地世族,都跟吴家有联系。”

    林文彪哦了一声,才知道是这么回事。

    大明的卫所制是在全国各地军事要地设立卫所驻军,卫所军队中,一卫为5600人,其下依序有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各卫所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亦隶属于兵部,有事从征调发,无事则还归卫所。

    军队来源为世袭的军户,由每户派一人为正丁至卫所当兵,军人在卫所中轮流戊守以及屯田,屯田所得以供给军队及将官等所需。其目标在养兵而不耗国家财力,但明宣宗以后由于社会稳定,相对和平,卫所军官开始侵占军田,剥削士兵,军人生活水平及社会地位日渐低下,逃兵也逐渐增加,军备因此逐渐废驰。

    明代募兵制始于正统年间,和卫所军不同,募兵不世袭,虽然为兵,但隶属于民籍。服役期满即退伍。

    最开始,募兵没有像卫所军那样拥有正式编制,而且往往随着需求扩编或裁员。

    募兵完全是战斗部队,不像卫所兵那样需要抽调部分兵员从事屯田人物,募兵的粮食补给,军饷完全来自国家财政直接支出,不用来自屯田所获,而且饷银也比卫所军和民壮要高。

    到了嘉靖年间,募兵的骑兵与步兵以及车兵开始拥有正式的编制——营哨制。

    一般是五人为一伍,二伍为什,三什为队,三队为哨,五哨为总,五总为营。每营兵员3000人。这是南方明军的营哨编制,北方稍有变动,但大体相当,戚继光的蓟镇陆军编制,十二人为一队,三队为旗,三旗为局,四局为司,二司为部,三部为营,人数也在3000人左右。这是明朝中后期的主要军队编制形式。

    明朝后期,卫所军和营哨军的分工也开始划分,卫所军主要负责驻守,治安,训练新兵和屯田。

    而营哨军则主要负责机动作战。

    因此,卫所军成了正兵,而营哨则是机动的奇兵。

    到了万历时代,为了契合这种分工,卫所军若想参战,则必须编入营哨建制,同时,卫所的军官只负责士兵训练和日常管理,不负责指挥作战,而营哨军官除了要负责士兵的训练,还要负责指挥。

    编入营哨的卫所军官的编制也要遵守营哨的编制,因此明朝中后期的主要作战部队都是营哨军。

    无论是募兵,征兵,还是卫所制度,并无优劣先进落后之分,而是应对不同的情况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各有各的优势和缺陷,卫所制的优点是在生产力遭到破坏,社会产出弱时,卫所制度可以有效的节省军费开支,能够保证军队自给自足,并减轻百姓的负担。但缺陷是,一方面,卫所军除了要作战还要分出部分兵员去从事屯田任务保证军粮补给,于是,卫所军中区分了守军和屯军,其中守军是作战力量,屯军负责团体。

    相比募兵,同数量的卫所兵能够提供的作战力量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卫所军世袭,一旦和平时间较长,军队中容易老少掺杂,战斗力容易下降。

    如果军官侵占了国家供给军队的屯田,士兵则会沦为军事长官的私人农奴,这样导致守军数量更少,战斗力也就很难保证。

    卫所制度的设计,和唐朝的府兵制度类似。用于在社会生产没有恢复时,作为维持大量武装需求的制度。

    而募兵的优点是,招募士兵的兵员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不一定非得从军户中招募,如果招募很多优秀的兵员,经过训练,选拔,可以形成一支精锐的力量。

    募兵的来源多来与民籍,损失后可以很快补充。

    另外,募兵不用像卫所军那样需要从事屯田任务,因此募兵可以算是脱产士兵,这就决定,募兵可以在同数额下,动员比卫所军更多的战斗兵员,同时薪水较高,能够让士兵作战积极性更高。

    但是优点明显的同时,缺点也很明显,由于脱离生产,那么粮食,军饷就都需要国家财政直接负责,因此,相比卫所军,募兵为主的营哨军的维护成本更高。一旦国家财政赤字或破产,则很难保证募兵的工资。另外相比卫所军,也不稳定,由于是来自民籍,因此他们没有卫所军的军籍,于是,在不需要的时候,就可以随时谁地裁撤,无法保证稳定维持。

    更关键的是,募兵能否堪用,完全在于募

-->>(第4/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