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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鹿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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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1 哥不是天生要强哥是天生强大】(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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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见郑一官能干,天启三年(16年)谴其附日本平户华侨李旦(泉州人)之舶,押送一批白糖、奇楠、麝香、鹿皮等货物,从香山澳放洋,远赴日本,侨居长崎。人地生疏,始以“卖履”为业,或兼“为人缝纫以糊其口”。后转经商,为其舅黄程贩卖白糖、奇楠、麝香等物。

    郑一官从事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后寄身李旦门下,帮助李旦做生意,成为当时最有势力的海商李旦的部下,并“以父事之”。

    李旦资本雄厚,拥有一支船队,专门从事海外贸易,是当地华侨的首领。李旦觉得一官能干可靠,“抚为义子”,交给一部分资产和船只让他到越南做生意,获大利。

    不久之后,郑一官成为巨贾,常往来中国、日本间,居日华侨,咸推重之。

    郑一官还热心学习剑术,认识了“为邑主锻刀剑”起家的“泉州冶工翁姓者。”

    郑一官以领袖华侨之资格,晋谒已退隐的前幕府将军德川秀忠于骏府(今静冈县)献药品,秀忠亲问以中国事,大喜,命招待于长崎宾馆,赐赉优渥。

    郑一官受幕府召见,日本人视为光荣显赫人物,自是地方豪贵常从交游,称为“老一官”。

    平户藩为当时日本对外贸易中心,各国商船云集。

    由于郑一官熟悉海外事情,又善外交,为日本政府所重视,初召后“屡访藩士家”。后迁肥前国平户,受到当地诸侯松浦氏优遇,松浦氏为其在平户附近的河内浦千里滨(即今长崎县松浦郡千里滨)赐宅地建新居,并介绍平户藩之家臣田川昱皇之女田川松缔婚。

    田川昱皇即翁昱皇,是中国迁平户的侨民(一说是泉州驻日本的海商),在日本为田川氏。田川松日本人,系翁昱皇养女,故又称翁氏。田川氏,年方十七,性端淑。成婚翌年,以天启四年(1624年),岁在甲子古历七月十四日辰时,田川氏出游千里滨,拾文贝,俄将分娩,未及回家,乃依滨内巨石以诞,是为长子郑森(幼名福松)。

    韦宝跟郑芝龙聊到了这里才知道郑成功这个时候已经出生了,郑森不就是郑成功吗?郑成功此时还留在东瀛!

    郑一官追随于日本平户岛的华侨大海盗商人李旦门下,初时担任翻译等工作,逐渐成为李旦的得力助手,深得李旦信任。

    1624年初,郑芝龙因李旦推荐,前往澎湖担任荷兰人的翻译及通事,同年初秋荷兰人撤退至台湾南部;由于明朝和荷兰的争执,影响到李旦当时的中日台间的商业利益,因此李旦派郑芝龙亦是李旦介入明朝和荷兰的手段之一。

    17世纪上半叶,荷兰人已是西方海洋经济世界的“超级大国”,天启四年(1624年)1月底,郑一官离开田川氏和还没有出生的儿子,被李旦派到澎湖,担任荷兰人的通事(翻译)。

    荷兰人给于这个“来自日本”的通事优厚的待遇,但荷兰人这时正与明军进行军事对峙,双方没有交往,中国商人也不可能与荷兰人交易,开始并没有用郑一官,荷兰占领澎湖舰队司令雷约兹在1624年2月20日发给东印度公司总督德卡本特的信说:“等候好多时的帆船‘好望号’于1月21日由日本出航,月底到达此地。……我们接纳了来自日本的一名通事,虽然给予优厚待遇,但目前对我们没有什么用处。”

    不过,荷兰人为了垄断对日贸易,指使一些中国船只在中国沿海掠夺,郑一官也是和荷兰人合作的海贼之一,为荷兰人执行在台湾海峡上截击前去马尼拉的中国帆船的海盗任务。

    后来担任荷兰第二任台湾长官的德韦特,这时正在澎湖服务,他在一封信中写到:“经过雷约兹司令的批准,我们每天都期望能够在这里集中二、三十艘中国帆船,通事一官被派往北方去截击于俘获一些船只。”

    后来荷兰人利用郑一官来执行在台湾海峡截击往马尼拉与西班牙人(当时荷兰人的主要竞争对手)通商的中式帆船的海盗任务。

    他们的军事和商业复合体“东印度公司”到处拦截葡萄牙、西班牙商船,攻占伊比利亚人的海外要塞、商馆,在日本平户建立商馆,在巴达维亚(后世的雅加达)建立大本营。

    根据荷兰长官韦特信件中,记录了派“通事一官”率领约二十至三十艘中式帆船去进行“截击与俘获”的业务。

    不久前,郑一官归附“日本甲螺”(倭寇首领)颜思齐。

    颜思齐生性豪爽,仗义疏财,身材魁梧,精熟武艺。万历四十年(1612年),颜思齐遭官家欺辱,怒杀其仆,逃亡日本,以裁缝为业,兼营中日间海上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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