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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鹿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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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7 天地会第一案】(第7/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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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的情报,已经做成证词交给法庭。检察署是不与其他任何部门接触的,更不会接触商号的伙计,检察署不可能与商号一起诬陷被告。我可以肯定被告犯有贪污罪、叛徒罪、浪费罪。”

    浪费罪是韦宝的创新,从法理上反对浪费,一般只针对有天地会单位的人,不包括私人商号和普通老百姓。

    “被告,你认罪吗?”法官问道。

    “不认!我什么都没有做过,吃的好点穿的好点,用的都是我的薪俸,我有本事用少量的银子买很多东西,这犯了什么事?”黎楠一见控方似乎没有什么实质证据,来劲了。

    法官又问辩方律师:“辩方律师请做结案陈词。”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以及在场的旁听者们,请大家仔细想想,检察署并没有拿出任何实际有力的证据证明被告贪污,私底下曾经接触过外面的商号,没有报备,也顶多算是疏忽,这样轻易定叛徒罪,说不通。三项罪名,顶多坐实被告有浪费行为,请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审员酌情定罪。”辩方律师道。

    陪审员由9名普通老百姓组成,他们在法庭的二楼,底下的人看不见他们,他们却能听清看清法庭发生的一切。

    这是韦家庄的特色,每桩案子都会随即抽选9名普通老百姓来充当陪审员。

    “请陪审团商议投票,一炷香后宣布审判结果!”法官道。

    虽然还是有些草率,但是引入陪审团制度,韦宝觉得已经能最大程度减少主观臆断判案的失误率。

    并不是说哪边人多,说的观点就是对的,这并不是韦宝要的民主,但多数人的观点,总是比少数人的观点,稍微民主一些的。

    随着法官说完,敲了一下法槌之后,一帮法院官员离开,两边律师离开,被告被带下去。

    在场的旁观者们才开始议论纷纷。

    大部分人认为该处死黎楠!

    这年代的人有个普遍观点,轻易不犯事,犯了事,不是生就是死,没有第二条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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