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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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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对薄公堂(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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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上一次重修是在宣德年间,屈指算来有一百八十几年了。这并非是太过廉洁,而官吏们都迷信着官不修衙的说法。

    后面一百八十多年的知县,奉行着新三年,旧三年,修修补补又三年的作风,只有在正统,正德年间,加建了穿堂,后堂,其余一律如故。林延潮随着林高著,大伯过了县衙大门,就是中门,这里才是县衙的心腹之地,中门西面是县狱,东为寅宾馆、土地祠。

    看门的门子,让衙役领着的百姓统统放过,至于其余苦主亲戚,闲得蛋疼来衙门乱逛的百姓,竟也是放过,让他们进入中门。这是县尊大人的意思,周知县每次放告之日升堂办案,都会允许百姓旁听,以示公正清明。

    过了中门,就是县衙正堂,堂东为典史厅,堂西为库房,架库阁。正堂后面,则是知县,县丞、典史,主簿的宅院,这些地方就不对外开放,谢绝参观了。

    百姓们堆在正堂月台上,算上来打官司的足有三四百号人。

    “升堂!”

    随着一声有力的声音,升堂排衙开始。衙役们各就其位,口喊堂威,水火棍往地上戳得,嘟嘟直响。

    外面几百号百姓一下子就肃静下来,充满了对权威的畏惧。但见周知县穿着官袍,迈着八字步走出堂来,师爷,主薄各跟在后面。

    这周知县当初在社学见时,林延潮就觉得此人官威很重,今日这等排场下一见,官威更是添了三分。周知县就坐在明镜高悬的牌匾下后,拿起案上放在一旁的告状,与师爷说了几句话后,坐在一旁的书办唱名,审起案子。

    主,告双方跪在堂上陈词,周知县边看告状,边听二人述情。

    审理了好几个案子,都是状纸看完,述情大多没问几句,就作了判决,除了重大的案子,才多问了告诉两方几句话。

    不是想不问,而是言语难通,而来告状的百姓们又多不会讲官话,审案的县官都是外乡人,还是状纸最简洁明了。林延潮这才恍然为何古代讼师业这么发达,原来官吏断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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