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的会员。
李则天连骑马都不会,所以对马赛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好比是玩lol,不懂lol的人自然是看不懂其中的精彩,也就觉得没意思。
于是,沈弼陪着李则天去练马场,并给他找了一个顶级骑手教他骑术。
有高手手把手的教,李则天自然是学的很快,没多久就能纵马飞奔了,当然了,“飞奔”这个词可能用的不太准确,因为骑速很慢。不过,即便如此,李则天已经非常兴奋了,觉得自己很酷。
上面的空气感觉清新,视野宽阔,确实能够给人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
沈弼这时骑着一头全身雪白的马来到了李则天身边,李则天不禁被他的马吸引住了,那是一头矫健高大,四肢有力,神清骨峻的纯种白马,比自己身下这匹黑马强多了。
“mr·li,这是我的宝马哈里斯,当初花了250万港币买下来的,你觉得它怎么样?”沈弼笑道。
“非常神俊,是匹好马!”
“mr·li,如果你想要的,我可以转让给你。”
“不了,君子不夺人所爱。”李则天摇摇头说。
“好吧,要是马会里有好马出售,我到时候通知你!”
“嗯。”李则天点点头,他的确想要买几匹好马。
两人放缓速度,走了一会儿。
这时,李则天发现李嘉城也来马会了。
李嘉城知道李则天也要收购和记黄埔公司的股份,但是并不知道李则天已经与汇丰银行签下了协议,此时见李则天和沈弼相谈甚欢,顿时脸色一变,一颗心渐渐地沉了下去。
沈弼脸色略显尴尬,原本他私下里已经答应李嘉城会把和记黄埔的股份卖给他,然而却变卦了。
“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们,mr·li,mr·shen,你们好啊!”李嘉城脸上堆着笑说道。
李则天心里暗乐起来,笑道:“刚和mr·shen签署了合同,心情高兴,所以来马会玩一
-->>(第4/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