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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1630之崛起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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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朝鲜(一)(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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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公开的资料,全国耕地数量已经接近恢复1592年战争之前的状态了,目前约有130余万结(朝鲜土地单位),除去免税田、陈田(即荒田)及当年蠲免钱粮的灾田,平均纳税地约在70万结左右,生产秩序比起崩溃般的壬辰战争和1636年后金入侵时要好上百倍了,人丁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

    人口和田地开垦数增加后,朝鲜的农业技术也在稳步提升。比如15世纪就出现的移秧法从1650年开始在朝鲜多个道府进行了推广,无论是稻米的产量还是质量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毋庸置疑,朝鲜农民是极为勤劳的,其农业技术也是极为高超的(后世能在东北地区栽种的抗寒稻种便是朝鲜王国农民培育的),因此朝鲜的粮食生产近些年也得到了稳步恢复,甚至于,一些因为“大同法”推行而缺少银子的地区还通过种种秘密渠道出口稻米到釜山,从东岸人手里换取银子。

    这种粮食交易的规模目前已经达到了每年一万二千余石,且还有持续增加的可能,这对东岸人的粮食储备是一个极大的福音。原本他们在占有宁波府、并稳定发展了数年后,粮食缺口已经大为缓解,现在有了朝鲜粮食补充,就更是安枕无忧了。至于说买粮的些许银子,那算个屁啊,大泊县的金库里有的是!如果没有的话,信不信我去澳洲挖金矿挖给你?

    而更妙的是,在孝宗李淏继位后(1649年),由领议政金堉(相当于宰相)强力推行的“大同法”日渐成为朝鲜各道的主流税收方式。大同法一改过去征收粮米、正布(布匹尺寸,以5升棉35尺为1匹)、木炭、农产品等实物的弊端较多的税收方式,定下了每结地统一征收10-16斗稻米(因为各郡土地结数大小不一)的新税制。而如果没有足量稻米缴税的话,亦可缴钱。这种新税制的推行无疑极大活跃了商品经济,将大量稻米推向了市场,同时也使得一大批手工业者和商人被解放了出来,可以从事各种工业活动,以繁荣市场。

    这样一种局面的形成,自然是为东岸人所欣喜的,因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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