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穿越1630之崛起南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四十四章 小池无大浪(三)(第6/6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州长拥有一系列与重新分配预算内资金、监督法律执行情况有关的附加职权。

    州立法会议是州内最高、唯一的常设立法权力机构,它由15名任期为5年的备选代表组成,并由立法会议主席主持。立法会议负责审批标准法律法规、严格制定州内一切互动,其中包括:调控预算制度、税收、税费及州内各领域的经济活动。

    州内联邦法院、州法定法院(由5位任期为10年的法官组成)、国际法官实施司法权力。

    自治州军民可直接、甚至通过国家权力机关与地方自治机关实现选举权。

    犹太自治州政府位于首府比罗比詹市苏联60年大街18号。州宪章中确定了权力机构的主要职权。州政府作为集体执权机构,制定并执行预算,支配及管理州财产。州政府向州长汇报工作并负责。[15]

    人口编辑

    2003年统计,犹太自治州共有人口189万。在犹太自治州的民族构成中,俄罗斯人占832,犹太人占42,乌克兰人占74,白俄罗斯人占1,鞑靼人占07,其它民族占35。[16](未完待续。)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