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让我给鹰眼先生布菜,可否?”余小姐主动站了起来,这时候她要开始弥补。
“劳烦余小姐。”孙先生扫了我一眼,只要我不反对就没问题。
余小姐拿湿毛巾净手。她的手指很白很纤细,甚至能看到淡淡的血管痕迹。
我下意识的想去摸香烟,但是摸到香烟的一刻又放弃了,因为在场合上抽烟是低俗的表现。
现在迈克一副稳坐钓鱼台的样子,我不能给他丢了面子,因为朋友就是一个人身边的镜子。
俗话说鱼挑鱼,虾挑虾,乌龟王八是一家。
什么样的人会结交什么样的朋友,哪怕对一个人不了解,但只要通过身边的朋友就能猜个大概。
百万身家的人不可能和贩夫走卒混为一谈,更不可能和千万身家的人做朋友,因为档次和格局差距太大!
“请问。先生有忌口吗?”余小姐客气的询问,她刻意忽略了鹰眼这个名字。
其实一个简单的细节就表明她的态度,她并没有要讨好我的意思,因为先生是一个很标准化的问候。
“不吃甜,不吃辣,不吃醋味和酱香。”我平静的说出忌口。其实就是在故意端架子。
一般来说大佬大到一定程度,怪癖和毛病也越来越多,口味也会变得越发挑剔!
余小姐沉思了一下动手切烤羊羔。她下刀的位置是在后腿,可真正懂行的人都知道烤后腿肉太硬。
“切肋排。”我面无表情的说了句,这个表情可以和旁边的迈克相得益彰。
“羊腿饱满多汁,口感比较好呢。”余小姐笑着说了句,这话听起来没毛病,可她是在拒绝我!
拒绝是一种蔑视的表现。如果此刻开口的是迈克,那么她会给他推荐吗?换句话说她敢吗?
“肥瘦相间的肋排才是最美味的地方,酥香柔软相结合。外焦里嫩,肉薄入味三分。”
我轻轻的说了句,虽然我对美食没什么研究,可烧烤完全难不倒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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