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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纵横之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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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二十一章 【阿里巴巴式难题】(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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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在之前,这个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李福照的心里面还把握不准的话,那么到了现在,就已经很清白了。

    这事,八九不离十。

    “那好,我一定会把李主席的话带给我老板的。”

    “在这里,我也希望,李主席能够接下来进展顺利,为香江的股市市场繁荣发展,继续发光发热啊。”

    交好李福照,这是一个双赢的买卖。

    甚至在莫轩的眼中,犹在“爱美高”这一城一地的得失之上。

    在二十一世纪,在华夏的大地上,那位可以说,真正铸就了“电子商务”辉煌的马首富,在阿里巴巴考虑上市的时候,提出了“同股不同权”的要求。

    通常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一元制,也即所有股票都是同股同权、一股一票。

    但在发达国家市场的二元制股权结构中,管理层试图以少量资本控制整个公司,故而将公司股票分高、低两种投票权。

    低投票权由一般股东持有,1股只有1票甚至没有投票权,称为a类股。

    作为补偿,高投票权的股票一般流通性较差,一旦流通出售,即从b类股转为a类股。

    简而言之,就是投资者,只有分红利的权利,却没有干预公司如何运转的权利,只能够作为一个看客而已。

    可惜,马首富与他的阿里巴巴,这一次却被香江的交易所给的拒绝了,理由是要“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两者“遗憾错过”。

    最终,阿里巴巴“远走”海外。

    所以,随着莫轩自己旗下的商业版图越来越大,在未来或多或少的,会遇到“阿里巴巴”式难题,这个时候,未雨绸缪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

    而李福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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