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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一章 摸底(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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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做事,确实很细心。这些事情,自然是不会写进档案里的。如果从档案调查,甚至向杨志询问,他都不会承认以前的事情。毕竟,当小偷可不是光彩的职业。

    “怪不得,杨志的档案,写着‘特招’,我还以为是送了钱,买进来的。”朱慕云说,现在很多工作都是明码标价,如说在法租界的巡捕厅,想当个巡捕,可以花钱买。在警察局,想当个警察,只要愿意花钱,也是可以进来的。

    只有政保局这样的单位,审核的相对来说,要严格一些。可是,只要愿意,也是可以进来的。总而言之一句话,没有什么,是用钱解决不了问题的。算是抗日分子,只要愿意花钱,也是有办法想的。

    阿二的事,是明证。抓进宪兵队的人,一般来说,除非“逆用”,否则很难被释放。要不然,不是处死,是送到了军法处判刑。所谓“逆用”,是利用叛变者来做工作,从得到更大的收获。像政保局的一处、三处,都是逆用人员。

    可是,马兴标只花了五根金条,小野次郎将阿二给带了出来。当然,这是小野次郎为了配合马兴标的行动。否则的话,想用金条从小野手里把人买出来,基本不可能。

    “杨志进了特务处后,主要用于行动。毕竟我们的一些行动,需要这样的人。”孙明华缓缓的说。有的时候,抓捕嫌犯,需要这种能房行走之人。

    “他为人怎么样?”朱慕云问。作为一名作奸犯科之人,杨志品行不会好。

    “当过小偷的人,还能要求他什么?杨志整天好吃懒做、偷奸耍滑,每次参加行动,总是顺手牵羊。为这件事,多次处分过他。”孙明华摇了摇头,无奈的说。

    “这么说,他应该是习惯走黑路的人,怎么报信的时候,普通人花的时间还长呢?”朱慕云疑惑的说。从事发地点,到货物检查场,普通人都不用三十五分钟。但杨志在黑夜还要潜入别人家偷窃,晚的行动,应该白天更顺畅才对。

    “所以你怀疑他是军统的内线?”孙明华问。朱慕云做事,有些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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