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亨(利)檄文》的威力是巨大的,这篇檄文发布后,英格兰国内震动了。很多人在亨利七世的高压统治下,差不多都忘记了一些事。
比如檄文开头的部分,就指出——亨利四世当初在承认自己的同父异母的弟弟约翰博福特的身份合法的时候,就同时宣布,约翰博福特和他的后代没有继承王位资格。
(约翰博福特原本是冈特的约翰和情妇凯瑟琳斯温福的私生子,但后来冈特的约翰正式娶了凯瑟琳斯温福。可约翰博福特并非实在婚后生下的,而是当初的私生子。所以,后来冈特的约翰的长子亨利四世在成为英国国王后,通过关系,让罗马教廷和国会都承认了约翰博福特的婚生子身份,但这其实并不合理。所以,亨利四世同时宣布约翰博福特和他的后人不列入王位继承序列,其本人也毫无意见。毕竟,约翰博福特本来就是私生子。)
也就是说,兰开斯特公爵这一脉,从约翰博福特开始,就没有继承王位的资格。而亨利七世,则是以兰开斯特家族的首领的名义,夺取王位的。但是,他这一脉从来都没有王位继承权。所以,不管理查三世是否弑君,亨利七世都不应该有继承王位的资格。
但这一点,亨利七世登位后,故意忽略了,也禁止任何人议论这个问题。亨利七世可不是什么善茬,爱德华这个竞争对手就被他关了十几年,还差点杀掉。要不是马林穿越后胡乱插手,爱德华早就成了死鬼了。
所以,在亨利七世的高压统治下,很多年没人质疑过亨利七世的王位的合法性了。而且,亨利七世很聪明,他娶了爱德华四世的长女伊丽莎白公主。这样,即使他那一脉没有继承权,也没啥了。
可是,这一切的基本条件是——理查三世的确弑君了,以及约克家族的爱德华被控制住了……
事实上,大多数英格兰人都知道理查三世杀死了自己的侄子。可问题是,理查三世做的太隐蔽,居然没人能找到爱德华五世的尸骨。这样一来,问题就非常麻烦了。你说理查三世弑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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