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此春田,非彼春田。
这就又是美国的另一个值得诟病的地方,为地方取名字的时候太懒太随意,有些直接用原来英国的地名,只在前面加一个new以示区别,比如new york,new jersey。
这样随便的后果,就以至于有好多重名的地方,几乎有一大半的州,都有叫春田的地方,生产步枪的那个春田,是马萨诸塞州的一个工业城市,而这个春田,出名的地方,是因为它是林肯总统的故乡。
这位用中国话来说,“面像高古”——其实就是长的挺匆忙,有点吓人的总统,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三位总统之一。
“我认为在世界历史上,因为颁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他也应该是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依然处于微末的奥巴马同志,在林肯故居的林肯事迹陈列馆里,对冯一平说。
奥巴马敬佩林肯的事,冯一平略知一二,比如在2009年1月,当时的候任总统奥巴马,和林肯当年一样,一样选择由费城乘火车前往华盛顿就任美国总统,而且行经的路线,也和当年的林肯一模一样。
对小奥同志来说,他此时并不清楚,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年轻富有的中国交换生,为什么对自己这么感兴趣,后来一直在在和自己联系,非常支持自己竞选其它的公职,因为他说,“只要你需要,我一定会给你提供竞选资金,”
“是的,老实说,杰斐逊和华盛顿他们,离现在太远,我不清楚,美国的历任总统中,我最敬佩的,也是林肯总统,”看着这个在国内,画像可以直接挂在门上当门神辟邪的人,冯一平说,“他不但废除了奴隶制,在那样严峻的形势下,还敢于果断的发起战争,真是一位非常优秀出色的领导人。”
要让小奥黑同志印象深刻,那些流于表面的吹捧,没什么意义,要说,也要说点有深度的出来。
果然,他的话,得到了奥巴马的高度赞同,“对,他任内所面临的情况,和建国时差不多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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