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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三章 一个国家的诞生(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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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

    但不是皇帝任命的,而是地方百姓推选出来的,也算是一种预备立宪了,毕竟这事情不能一蹴而就,必须逐步过渡,通过人民院那些代表们的选举,先把选举制度确立,等老百姓都熟悉了这种东西,再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下来。至于人民院选丞相这种事情还是看情况再说吧,反正在皇帝掌控经济军事甚至特务的情况下,丞相不过是一个打工的经理,并不是一个什么特别重要的职位,毕竟就算让人民院选举,皇帝肯定还是要保留最终任命权的。

    事实上杨丰从来不认为有万世之法的政治制度。

    这东西就是一个利益平衡。

    不是一成不变的。

    利益不断变化,平衡点也同样在不断变化,今天合适的制度,未来不一定合适,在这里看起来匪夷所思的制度,说不定换一个地方就非常合适了,纠缠这种东西毫无意义,要是在宋朝这么玩,那他就是个傻子,而在这个时代不这么玩他才是个傻子。

    另外省府县三级同样设人民院。

    地方人民院同样有监督弹劾地方官员的权力,甚至可以直接对官员进行起诉。

    还有封爵。

    这个同样也必须有,那些功臣最渴望的就是这个,不封爵岂不是让他们失望了?

    他的封爵自然还是习惯的那套制度,五等爵位,实封,但爵臣除了作为地主以外并无其他特权,至于封地这个很好解决,因为理论上天下所有土地都是皇帝的,老百姓只是以一成地租和半成田赋租种,而且除了皇帝谁也没权对土地进行交易,所以他把部分土地划给爵臣就行了。只不过老百姓把原本要交国家的那一成地租转而交给爵臣,这个地租是法定的,任何人都不能更改的,而且不准收其他任何费用,所以靠地租发财根本不可能,唯一的优势也就是拥有了土地的所有权,所以如果封地下面有矿产那就算你走运了,没有矿产那也就只好种田了,实际上这样对于爵臣来说使用奴隶绝对比佃户划算。

    当然只能是阉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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