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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最强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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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交换条件(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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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手里有621的股份吗?难道这个数目都没办法达成绝大多数的意见?”殷俊疑惑的道。

    “虽然是占了621,但是牵涉到这么大的事情,法律规定中小股东是有权利来召开股东大会来讨论的。”李超人道,“67才是超过了三分之二的绝大多数,我的股份不够,如果我想要达到67的股份,就必须要收购剩下的股份,直到90,然后下一步就是退市了。”

    香江的公司股权法律,和英国、美国这边是有很多类似地方的。

    但他们在严苛方面,比起这些欧美国家还要谨慎。

    比如一个人持有某家公司35的股份之后,就必须要发起控股收购,直到超过51为止,否则你就必须要减持,不能超过这个35的份额。

    同样的,如果你从51一直收购到了超过三分之二的67,那么就必须要进行第二次的强制收购,一直要到90为止……然后就是理所当然的私有化退市,人家股市也不带你玩儿了。

    李超人现在面临的就是第二种的情况。

    股市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证普通小股民的利益,虽然不够圆满,但至少也是在想办法维护普通股民的利益了。

    所以李超人才要加上殷俊手里的146的股份,这样就占据了绝大多数意见,从而能避免股东大会召开,拖个十天半个月的,引发更多不确定因素。

    “好,我可以请我们公司的乐经理去发布会现场,她能全权的代表我。”殷俊道,“不过我有一个请求。”

    “你说!”李超人点头道,他可没有想到白用殷俊的股份,要是殷俊白白给他助威,那才有些奇怪。

    和李超人这样的枭雄相处,殷俊就不能用和朋友们相处的一套来做了。

    大家都是商人,商人是追逐利益的,自然就要互相合作,互助互利才好。

    所谓的人情,都要推在第二位。

    如此才是长期合作的基础。

    “和记黄埔和汇丰银行手里,都各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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