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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血神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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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探监(下)(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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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特许经营权则是对特殊资源的经营权限。两族都有一些特殊的修行或战争资源需要交易,但是在未经许可下交易这些资源本身就是违禁,只有经过许可的经营权才能购买到这些特殊资源。

    一直以来,诸家和使节团的争执其实就在这第二条。

    第一条没什么好争的,就是给与不给的问题。羽族不是没给人族发放过特别通行权限,再放一张亦无不可。

    第二条则要多出许多细节,关键在于哪些商品可以特许经营,允许的数量又是多少。

    诸家狮子大开口,一口气想要所有违禁品的交易许可,羽族自然不可能同意,双方因此纠缠不休。本来羽族也没打算真完成交易,所以就在这个问题上故意争执。现在可好,一听说有掌握母虫之秘的囚犯,雾月靡当即同意,放开十二项违禁品交易权,数量上也给与了格外的宽松。这已经是相当大的让步了。

    至于释放四十名人族,这主要是给羽族一个面子。

    说起来是互换人质,如果同样释放六十名人族,那么一换一的情况下,凭什么羽族还要给诸家这许多特权?通行权说起来是一换一,可诸家给的是平天城的自由通行权,羽族给的是天空之城的自由通行权,那能是一码事吗?

    特许经营也是一样,平天城到是放开了本地采买,允许羽族无限制购买,可你就一个平天城,能有多少特殊资源?能和整个羽族地界的资源相提并论吗?

    这吃亏的部分,就只能是那少释放的二十名人族来填补了。

    这样说起来羽族不是吃亏,而是更加爱惜本族,情愿多付出些好处,只为多救回一些本族。

    至于说多救的二十个羽族到底值不值这个价——谁敢说我羽族之民不值钱试试?

    生命的价值是什么?这不好说。

    但可以肯定,它在名义上很高,但在实际执行中,永远是狗屎不如。

    在双方的谈判商讨中,其实谁都没把俘虏们当回事,但作为棋子,他们被争来争去,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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