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个精光。
而和他同行的战友,却根本不知道他是怎么杀的!还以为是对方见事不可为主动撤退了。
所以,尽管兰帕德在外面的声名不显,也不会有什么人去关注他,但是在整个血鲨部队里,甚至整个西非战场的雇佣兵中,他的名头就等同于于格斗界里的大师级高手一样。
“死神镰刀”之名,简直让人从心里往外的那么颤栗。
在战场上,他的敌人甚至永远都不知道属于他的那一颗子弹,究竟会在什么时候,从哪里射出来的?
这也是兰帕德自信的原因所在,我的功夫虽然不如你,但杀人需要的却只是一颗子弹而已!军人手中的枪才是这个世界上最致命的武器,功夫再厉害,钢筋铁骨也好,身法如风也罢,只要武器的威力足够巨大,那就没有杀不掉的人。
所以,就在王越和劳伦斯交手的这一瞬间里,兰帕德已经为他精心的准备了五颗刚刚制作完成的铅芯开花弹头。
在这个年代,大口径步枪弹的杀伤力原本看的就是穿透力,尤其是现在新出的一种钢芯子弹,一百米内可以穿透两公分厚的钢板,有效射程800米,甚至1500外也可置人于死地。只凭这一点,就远远的现在军队普遍装备的铅芯圆头步枪弹。但是,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这种圆头的步枪弹却最适合用来刻制开花弹头,三百米内,杀伤力之巨大,简直让人无法想象。
只要用了这种子弹,一个普通的血鲨战士都能变成战场上最凶厉的死神,更何况是兰帕德这种专门狙击狙击手的用枪高手!
“这个王越的功夫,的确是厉害到了极点。要不然也不敢一个人挑战整个军方,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不管他成功还是失败,都足以让任何人心生钦佩。但可惜的是,你杀了米勒上校,那是我最崇敬的长官,还有我的战友们,他们的死,都需要你的鲜血来祭奠,所以能亲手把你杀掉,即是我的荣幸,也是你的幸运。至少我会让你死的毫无痛苦!!”
放下手中的刻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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