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下举目望去,就看到不远处的天空上面正有几只秃头的大鸟在来回盘旋着,同时地面上十几只花斑鬣狗正嘶吼着围着一头不知道已经死去了多长时间的野牛尸体,大口大口的撕咬着。虽然离着还很远,但空气中却始终充斥着一种腐烂和血腥的味道,令人作呕。
“麦克先生,过了这个坡,再往前差不多有十八公里就是鬣狗部落的领地了。你看到这些鬣狗可都是他们的部落巫师养的宠物呢!”说话的荷恩,就是坐在前面副驾驶位置上的那个黑人。
“噢,我的天啊!野蛮人就是野蛮人,连养个宠物都这么另类。不过,荷恩,我记得你也是从这个部落走出去的吧?”名叫麦克的年轻人皱着眉头,收回自己的目光,然后把身子重重的靠在椅背上,脸上的神情有些懊恼还有些无精打采。
“不,先生。我现在只是一个仆人,既然部落已经把我卖给了,那我就再也不是部落的人了。所以,我现在只属于伯爵大人。”
荷恩的腰杆挺得笔直,说起话来也是一板一眼。
“哎,你还真是个没有意思的家伙啊。”
麦克的嘴里嘟囔了几句,就再也没有心思和自己的这个手下说话了。
他出身显赫,家族也是从国王时代一直延续下来的老牌贵族,即便是现在,天下太平已久,新旧势力不断交替,但在他父亲的头上也仍旧是有一顶世袭伯爵的帽子在。而按照家族的习惯,他们这一家每过几年也都会在海地大草原上的几个部落,挑选出一些战士,作为自家家族的私兵。
尤其是这些年,海地大草原上发现了不少的矿藏和石油,为了资源,也有很多大贵族都把目光盯到了这里,甚至为此不惜发动战争。但可惜的是,草原上的这些部落战士,天生力大,年少时就可以徒手猎杀雄狮,一到成年,只要稍微经过一些正规的训练,马上就能变成一群精通实战和杀戮的可怕战士。
所以,尽管在战争初期,贵族们挑起的战火很容易的就逼走了几个建立在矿藏上面的大小部落,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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