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一章缪斯的希望一和谢云蒙的调查一(第5/6页)
路边缘1/3处,所以更加不可能注意到在房子最西面行动的人了。
以上房屋的位置可以证明,吴兴涵潜入房子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只是可能性,不会因此排除傅责身上存在的嫌疑。毕竟她在自己房间里制作一些痕迹,栽赃给莫须有的嫌疑人并不是一件难事。
我们的视线回到男主人房间内部,窗框上有两个皮鞋印下的脚印,谢云蒙刚才看过所有人的鞋底,花纹都不雷同。从脚印的大小和深浅来看,嫌疑人穿的鞋大概42码左右,双脚着地很用力,鞋底的花纹很清晰的印在了窗台上。
由于窗台的弧度,有一个脚印从中间断开了。从房间里面看上去并不完整,好像只是半个。但只要把头伸出窗框,就可以看到外面残留着的半个脚跟印记。
脚印的方向朝向屋内,只可能是有人翻进屋子的时候印下的。谢云蒙低头在房间地板上仔细寻找着,靠近窗台处没有任何其他脚印。刑警先生立刻心中有了定数。
按照常理来说,一个人要翻进房间,并不用双脚都落在窗台上。只要前脚踏上窗台,后脚就可以跟着跨进房间,所以一般窗台上应该只有一个脚印,就算有两个脚印,也不会是并排的。
但现在的状况是两个脚印并排在窗框前面,仿佛有人蹲在那里观察房间内的情况一样。
谢云蒙算计了一下,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嫌疑人蹲在窗台上观察的可能性都几乎为零。
昨天下午,傅责离开房间,到安凌香被吴兴涵拉进房间里,之间间隔的时间很短,安凌香自己说过,她和傅责没吵几句就赌气上了楼,而傅责则到客厅里去找女仆了。
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嫌疑人要在房间墙壁上弄出手印和血迹,还要在厨房里踏出那么多脚印,打开厨房的水龙头,弄乱房间里的东西,根本就很勉强。
就算给他算足了作案时间,嫌疑人也没有必要先蹲在窗台上观察情况,与其蹲在那么显眼的地方,还不如挂在窗台外面呢!房间里的人有没有离开用耳朵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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