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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仓库到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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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离乡贱(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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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休息,本想专心码字,结果遇到些让人愤怒的事情,无奈,等暂时处置完后,满脑子的怒火,什么情节都忘记了。

    爵士早年出来挣命打拼,也算是颠沛流离、见惯红尘脸嘴了。

    租房是一个让人纠结而头痛的事情,可你不租不行,否则就是流窜。

    于是多次租房,辗转在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看着万家灯火,每一盏灯都不属于自己。

    目前租的房子已经住了一年多,合同还有大半年,期间遇到过各种整顿,不堪其扰,可依然过去了。

    就在我认为可以安静码字的时候,房东却变卦了。

    按照合同规定,我租房期间,房东这套房子不出售,不得带人看房。

    可在上个月,房东突然说要卖房子,要带人来看房子。

    这是违约吧?

    可我认了,别人要卖房是权利,我体谅房东。

    兴许是我的体谅让人感到了软弱可欺,于是各种得寸进尺的手段都来了。

    房东先是说我的房子只要卖出去,你就必须得马上搬家!

    买卖不破租赁!

    我当时就傻眼了,我说没你这么做事的!

    房东非常倨傲的说,就是这样了!

    我当然回击‘买卖不破租赁’!

    然后僵持了,期间中介带人来看房,我自己也去找房。

    我是外地人,我斗不过本地人,我认输,行了吗?

    可今天房东再次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做得寸进尺!

    我说我找到房子之后,你把剩下的房租和押金退还给我。

    这个要求过分吗?

    嗯!房东觉得过分了!

    你们提前搬出去就是违约,押金扣掉!

    也就是说,我的房子在卖出去之前,你们必须要住着,卖了之后马上得给我滚蛋!

    我从未见过如此****之人!

    恕我直言,在外面这十余年的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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