杆上,悠闲的喝着酒,任由那轰鸣的音乐声,刺激着神经。
他也有些无语,自己和何文景,怎么会如此有缘?在这拥有几千万人口的魔都,不经意间竟然碰面三次了。
正在曾志心头略有感慨时,酒吧门口方向,又是走进来一个年轻人。皮夹克牛仔裤,驾着副眼镜,头上还戴着鸭舌帽,肩膀上斜挂着个单肩包,他表现的很像是来玩的。
可是非但曾志,连身为刑警的何文景,都敏锐的观察到了他的可疑。神态略有紧张,眼神四下飘忽不定,就像是非洲大草原上的羚羊,随时留意着周围的风吹草动,一旦有任何危险的征兆,就会毫不犹豫的撒腿就跑。
“嗨,美女,请你喝杯酒?”曾志嘴里一边说着,一边喷着酒气,有些摇摇晃晃的向附近的一个散座上喝酒的美女走去。路过那个鸭舌帽男时,脚下一踉跄,肩膀朝他一撞。
鸭舌帽男差些被撞倒,他还没来得及说话时,曾志就气势汹汹的一把拽住了他的胸襟,差点把给他拎了起来。凶神恶煞的骂道:“小子,没长眼睛啊,怎么走路的?”
那鸭舌帽男,显然也不是个善茬,恶狠狠的朝曾志一瞪。
附近的酒保们,一见这边有冲突,也是急忙跑过来劝,把两人分开。又把曾志拉到一旁,劝了两句,便什么事情都没了。
………………
类似的事情,在酒吧里是司空见惯的了,每天都要发生好多回,也没人特别在意。除了浓妆艳抹,正在执行任务的何文景何警官。
只见她杏眸圆睁,瞠目结舌的看着满身颓废酒气的曾志,心下开始呻吟了起来,天呐,自己这上辈子倒底是遭了什么孽?怎么走哪儿,都能遇到这个让自己恨得牙痒痒的混蛋。
何文景敢肯定,这绝对是巧合。因为自己今晚来这里执行任务,乃是高度机密的事情。连不相干的同事都不知道,何况这外人了。
何文景暗自嘀咕着说:“真是见鬼了,千万别认出自己来,千万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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