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儒武争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百七十四节:文重千钧,字如赤金!(第1/2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秦枫写下《大复仇论》的标题,思绪便如同泉涌一般流淌了起来!

    秦枫先阐述了“复仇”一词的由来,以及儒家经典中对此的解释……

    其后阐述“复仇”,尤其是为血亲“复仇”,是孝的一部分,也是区别人与禽兽的区别!

    第二段,秦枫阐述孔圣“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之问,引用“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的论述……

    又加了后世朱熹对这段话的阐述:“譬 如 人 以 千 金 与 我,我 以 千 金 酬之,便是当然。”

    “或有人盗我千金,而吾亦以千金与之,却是何理?视与千金更无轻重,断然是行不得也!”

    意思是,如果有人赠我千金,我也用千金酬谢他,但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如果有人偷了我千两黄金,我却还把千两黄金给他,这是什么道理?

    这不等于这一千两黄金都无足轻重了?这肯定是不行的!

    连在后世历史中,几乎被称为孔孟后儒家“又一人”的朱熹都觉得这是行不通的!

    秦枫又接着写道:“以得报怨,于怨者厚矣,而无物可以报德,则于德者不亦薄乎?”

    “故君子当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有仇不报,非君子也!”

    以这一句话作为第一大段论述的结果,秦枫自己也觉得十分满意!

    第二段论述,秦枫锁定的论点是“儒家复仇的标准,当以义为先”!

    这一段,秦枫以自己的理解结合后世的是非观写道。

    “若血亲无辜被戮,虽刀山火海,也应报复此仇,死不旋踵!”

    “若血亲叛国逆种,万人唾骂,子孙当以此为耻,更何谈复仇之事?”

    “而倘若有人不义,则天下人皆可向他复仇!”

    “庶民如此,君王亦是如此!”

    秦枫又举了《孟子·滕文公下》中的例子写道:“葛伯放肆不去祭祀,掠杀送饭的童子,商汤便为这个童子而征讨葛伯……”

    “四海之内却一呼百应!”

    “为一匹夫复仇,讨伐不义,并被孟圣推为圣举!”

    秦枫写到这里,在第二段的结尾又着重写道:“武家复仇,往往为泄愤株连子女亲友乃至仆从,但儒家复仇,则与之迥异……”  “《春秋公羊传》曰,取仇身而已,不得兼仇子复,将恐害己而杀之。”

    “以武家视儒家之复仇,几如斩草不除根,有妇人之仁!”

    “但我儒家君子若赶尽杀绝,与血手武家何异?”

    “只取仇身,实乃我儒家君子,有仇必报、有冤必雪之心,虽日月倒转,江流侵蚀,匪可转也!”

    写到这里,秦枫也觉得胸中一股郁结之气,一吐而出!

    趁热打铁,直接朝着第三段写去!

    这也是秦枫将“复仇”与“治国”联系最紧密的段落!

    秦枫接着在后写道:“时年,世道衰微,邪说暴行有作……”

    “臣戮其君者有之,子戮其父者有之。”

    “孔圣惧,而作《春秋》!”

    “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便是此理!”

    秦枫按照自己之前所构思的又写道:“仁者,天下之表;义者,天下之制也;报者,天下之利也。”

    “以德报德,则人有所劝!”

    以恩德来报答恩德,人民好的德行就会更加受到鼓励!

    “以怨报怨,则人有所惩。”

    用怨恨来报复怨恨,也就是复仇,则让人民有所惩戒,不敢行不义之事!

    “此为教化之极也!”

    “民有所劝,有所惩,教化始开,一国治焉!”

    “儒家君子复仇非单为复自己之仇,乃是为了震慑不义宵小,为普宣教化以治一国,乃至治天下!”

    “此方为儒家复仇之义!”

    “此方为儒家与武家复仇之别!”

    写到这里,也到了最后文章结尾的部分了!

    秦枫的最后一个论点就是“儒家复仇的方式”!

    秦枫这样写道“孔圣曾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

    “故君子复仇不应是匹夫之勇!””

    儒家对正义复仇的方式也不是没有讲究的!

    主体行事的动机目的既是正义的,手段也要正义!

    孔圣又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

-->>(第1/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