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四节:文重千钧,字如赤金!(第3/4页)
了最后文章结尾的部分了!
秦枫的最后一个论点就是“儒家复仇的方式”!
秦枫这样写道“孔圣曾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
“故君子复仇不应是匹夫之勇!””
儒家对正义复仇的方式也不是没有讲究的!
主体行事的动机目的既是正义的,手段也要正义!
孔圣又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葱,勇而无礼则乱!”
“当要报之以礼,胜之以武!”
也就是用合乎礼仪的方式来报复仇人,再以武力堂堂正正地击败他!
秦枫又举了春秋战国时期最有名的两个例子!
伍子胥助吴灭楚,自杀父之仇,至报仇雪恨,足有三十年!
越王勾践自灭国,屈身吴国夫差为奴,至卧薪尝胆,终灭吴国,成为一方霸主,亦有十八年!
而这两者皆是秦枫“报之以礼,胜之以武”最好的佐证!
无论是后世的历史书,还是中土世界的历史,都给了这两位极好的评价!
“故君子不求谋而速成,但求合礼、胜武!”
秦枫的这最后一段,看起来似是画蛇添足,实则是写给稷下学宫的复仇派看的!
他写完最后一段,顿了顿笔,总结全文说道。
“经世而致用,乃儒道君子孜孜以求,以求内圣而外王,以行王道,恩泽天下……”
“而复仇之事,裁决不义,极易令人欲令智昏,所行悖逆!”
“当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秉持‘礼义’,以‘义’为先,且‘报之以礼,胜之以武’!””
“此论虽言为复仇,实言治国,亦谈经世致用之道,当秉持‘礼义’,方使践行内圣外王之道,不使本心偏移!”
秦枫写到这里,谦虚地在最后写道:“一孔之见,以飨诸君!”
这样一来,因为一个总结性的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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