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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武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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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三十六节:语不惊人死不休(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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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他归附,并通过立法的形式,同时渡让一部分权力给圣王及他的朝廷使用……”

    “用以维持社会的秩序,让个人得以更好的发展……”

    “但人民是将权力渡让给圣王,但不是完全向圣王无条件臣服,一旦圣王无道,起来反抗的权利也应该被法律所保障,就不会再受到儒家纲常的约束限制了。”

    “王朝的执政者,受制于人民与圣王之间的法律,受到人民随时可以起来进行正义反抗的威胁,才能真正做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还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道德与言行……”

    “这样的情况下,才能如道家所说的‘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样才是真正的无为而治!”

    “理想的和谐治世,德、法、道,缺一不可!”

    秦枫写到这里,直接引用了孔圣与其弟子的一段对话,写道:“弟子曰:管仲非仁者与? 桓公

    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

    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至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

    弟子问孔圣,齐国的管仲是仁者吗?他的国君杀了他的主公,他不但以死殉主,还做了国君的宰相。

    孔圣的回答是,管仲匡扶了天下,百姓至今仍受到他的恩泽。如果没有他,我们岂不是还在过着不知礼仪,生活困苦的日子吗?

    最耐人寻味的是,管仲并非儒家。

    这段对话可以说为秦枫的“经世致用”论点提供了直接的佐证,治世应该以“功”为先。

    于国于社稷有功,无论是百家中的何家,都值得儒家肯定和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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