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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董商的寻宝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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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章 猪横遍野(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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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广人稀条件好,这的羊肉、牛肉太便宜了,每年都还有狩猎袋鼠的指标,本地人认为袋鼠都比野猪好吃。

    我倒不这么感觉,那些袋鼠肉吃起来是有点像牛肉,不过没这产的牛肉嫩,而且膻味重的要死,都能赶上公野猪。

    而且袋鼠肉还有点酸,我们要吃的话得用重口味烧,胡椒、辣椒、酱油要猛,就和野猪肉差不多的烧法。

    “哪有买?”

    问话的是林曼,他是听说袋鼠肉在澳大利亚大部分州是允许销售的,一些肉店有鲜肉供应,一些餐馆有袋鼠肉的菜品。

    其他两位也竖起耳朵听:袋鼠,没吃过!

    “很多地方都有,价格也不贵,和牛肉差不多,据说袋鼠尾巴上的肉是最好吃的。”

    “你没吃过?”

    林曼问谢建良。

    “吃过,就没吃过袋鼠尾巴,不过我就觉得还是野猪肉好吃。

    牛肉吃多了上火,天天羊肉更吃不消,一身骚,这附近方圆两百公里内就买不到养殖的猪肉,还得靠自己动手。

    对了,想吃袋鼠肉不用去买,附近有。就前边几公里的地方有条河,那些大尾巴的家伙会去那边喝水,那野猪也多。

    就是连着片沼泽,过会要截了他们的退路才行,不然我们这四个轮子的追不上。”

    说到这,谢建良觉得还有点事得和伙计们说说,“还有,这边虽然没什么人,但有些规定我们最好遵守,免得得有麻烦。

    在澳大利亚杀野猪可以,随便打,但不能虐杀,不然罚款5000;

    猎枪威力也有下限,说是要最快速度让猎物脱离痛苦,不然也可能被罚款2000澳元……

    别问我什么是最快速度,反正规定是规定,这猪比人多,往脑袋上轰就行……你说枪?打野猪的步枪口径不得小于点30,中间威力弹药以上。

    滑膛猎枪口径不得小于12号,至少是6子鹿弹,有些周还规定必须要用独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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