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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升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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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禁海令(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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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才故意断了来往。

    黄知府也是十分无奈:“我那侄子有点本事,前些年做了衡府一位郡王的仪宾,当时我还没中进士,也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到了登州才知道居然有这么回事!”

    自家侄儿娶了郡王的女儿,多多少少是件好事,但这件事牵连到黄知府的身上,那是天降横祸,因为这代表着黄知府也连带成了衡府王亲。

    藩禁最严格的一条就是王亲不得任京官,对于无欲无求的黄知府来说,这倒不算什么大事,但下一条就极其致命了,那就是王亲任官不得与藩王同城,甚至不得在王府附近任官,一定要到五百里以外任官才行。

    不管从哪个方向来计算,登州府都在衡王府五百里内,那么黄知府如果向中枢承认了这重王亲关系,那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

    一条路是致仕闲住,但是黄知府当时才做了六年官,而且之前都是清要之职,前半辈子欠下的人情甚至钱债都根本没还清,却因为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内侄王亲致仕闲住,黄知府当然一百个不愿意。

    另一个选择是外调,到青州府五百里之外的地方任职,但问题在于一个萝卜一个坑,他好不容易花了大价钱才谋到这个知府缺,现在身上还背着一屁股人情债与钱债。

    要知道这可是堂堂一府之尊,哪怕是吏部天官手上都变不出几个来,如果真要外调任职,当然不可能再送他一个知府缺,之前的努力全部前功尽废不说,而且仓促之间哪有什么好缺,多半是被扔到南京六部做个闲职。

    他之前的几个位置虽然可以日日偷闲,却很清要,绝非是一般的闲职,但他连这样的清要之职都做不惯了,怎么看得上南京六部的闲职。

    因此跟自家亲戚稍加沟通,两家就在明面上断了来往,当然私下的照顾绝对不算少了。

    后来衡王府对这事也是心知肚明,他们当然愿意有个自家亲戚在登州府做知府,因此时不时通过青州府亲戚的关系请他出手,黄知府无欲无求量力而行不愿多事,一般能办可以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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