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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升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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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分工合作(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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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大明朝最奇葩的是财政体制和人事体制,具体的保甲体制倒是一直沿用到民国,甚至在新生的共和国也能看到保甲制的一部分残余。

    现在柳鹏就主张把龙口的常住居民按照保甲来重新编组,只要在龙口常住的居民都纳到保甲的管理,而再保甲逐级汇总上来,保甲下属的居民若是犯了事,同一保甲的居民要承担连带责任,至于铺保之类的制度,当然也要建立起来。

    至于暂住居民的管制,也会有机构负责起来,这也是这次机制改革的重头戏,关系着整个龙口港权力格局的再分配,柳鹏当即建议:“具体事务,县里的体制也差不多,县令总司其职,县丞管钱粮,主薄管巡捕缉盗,我们也这么来。”

    柳鹏首先分配了谷梦雨与江清月的责权划分:“以后梦雨姐姐总管钱粮,咱们龙口每一笔的收入支出,都由梦雨来管,清月姐管治安缉捕,我以后会跟萧马熊他们说一说,巡捕缉盗上的事情,让他们来协助清月姐姐。”

    这个分配或许有很多人会不满意,但是谷梦雨觉得柳鹏分配得不差,自己可是把钱粮这个重中之重抓到手了,虽然她觉得巡捕缉盗这个行当江清月未必能干得了,但是柳鹏既然发话了,他自然愿意让江清月去试一试。

    江浩天却是问道:“那我负责什么?”

    柳鹏当即答道:“江叔叔总掌庶务,一应大小事务都由江叔叔来主管。”

    看到江浩天有些不明白,柳鹏当即举了一个例子:“江叔叔,我们龙口港该管该抓的事情,您都可以抓起来,特别是码头的事务,以后得多多仰仗江叔叔了。”

    江浩天有点明白过来了:“我这差使,就是县里承发房加上架阁库,可能还有六房经承的一些差使吧?”

    谷梦雨心直口快地补充了一句:“跟明海在我家里的角色差不多,大总管了!”

    实际在柳鹏的规划之中,江浩天的定位要高得多,但这个时空的人们恐怕不明白什么是党政分开两套班子,他只能补充道:“不仅仅是大总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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