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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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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新阶层(祝大家元宵节快乐!)(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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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功田”时,朱明忠就制定了“功田不可分”以及“长子继承”的基本原则,按功勋奖给的土地作为功田,是不可以分家继承的,只能由其“长子继承”,而长子继承其荣誉和功田的同时,同样也继承责任——必须要在成年后服役。而为了保护长子的利益,还要求次子必须在成年后离家,当然,继承家业的长子,有责任向其提供一年的土地收益作为分家的补偿。

    现在这种政策只在烈属中推行,尽管很多人并不理解,但是对于寻常百姓来说,他们几乎相当然的以为,这是官府的恩典,毕竟这恩典不能给所有人,只给一个长子,也是天经地意。

    而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所需要的是建立一个阶层——一个拥有大量生产资源,生活富裕的社会中竖阶层,他们不是文士,甚至也不需要文士的晋升渠道,他们是军人,一代代为国从军,为了出征,而作为回报,他们可以享有富足的生活,以及较高的地位——丰厚的经济收入决定了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

    而百姓所看到的什么?

    他们看到会是从军,同样也是改变命运的途径,就像后世很多农村子弟为什么愿意不计代价的当兵一样,因为在读书不能改变命运的情况下,部队提干是唯一的“跳出农门”的机会。尽管机会很渺茫,但他们仍然愿意抓住那个机会!

    利益!

    只有利益的驱使,才能够提升武人的地位,也只有利益的驱使,才能够重新树立国人的尚武之风。

    不过,这些话朱明忠并没有说出来,尽管现在这只是一个粗略的构想,毕竟,还牵涉到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长子是否适合服役等问题。不过,在这个时代,这么做,至少有机会改变这个民族千百年来的“习俗”,令一个在汉晋之后,便消失在中国的“武士集团”重新出现这个国家,尽管与历史上春秋战国以及汉晋时那些“下马为相、上马为将”的士人集团无法相当,但至少是一个机会。

    “经略此法甚善,如果一来既可为我朝“军户”旧制补遗,若能加以完善,必定可令天下百万兵卒从中受益!”

    罗伦并没有意识朱明忠并没有解释这种“新军户”最关键的一个核心,他所看到的不过只是这一制度下,兵卒可以从中受益,从而让官府减少军饷支出,如此一来,几乎是瞬间,就表明了支持的立场,毕竟军饷不足的局面,一直困扰着江西,而他这次来江北,其中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过了几十年的正月15,第一次过了一个寂静的正月十五,把环保的锅推到百姓放花放炮的,这个锅,让我想起了某个地方的烧烤。哎呀,理由可可真多啊。郁闷了,本来是要带儿子看花的,现在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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