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新阶层(祝大家元宵节快乐!)(第5/6页)
到朝廷征召时,亦可以随时征召他们再次服役。”
何止是颇为体面,有了百亩地之后,他们就会成为乡间的颇为富裕的富户,甚至还能雇佣几个长工,从而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但是,这种日子可以持久吗?
这种日子当然不可能持久,因为“富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不是因为其生出了贩家子,而是因为三代的分家之后,那百亩之田,经过两代几家甚至十几家的分家之后,每家只剩下十几亩甚至几亩田产。
一代尚有百亩田产,若是他有两个儿子,每个儿子分五十亩,其生活不过只是勉强小康,再到孙子那辈,再分家还剩下多少地?
富不过三代!
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维持第二代、第三代“新军户”体面的生活,最终他们同样也会陷入穷困潦倒的境地,即便是没有卫所长官的盘剥,也无法改变这一点。
也正因如此,尽管现在还没有推行这一政策,但是在给予烈属的遗族分配“功田”时,朱明忠就制定了“功田不可分”以及“长子继承”的基本原则,按功勋奖给的土地作为功田,是不可以分家继承的,只能由其“长子继承”,而长子继承其荣誉和功田的同时,同样也继承责任——必须要在成年后服役。而为了保护长子的利益,还要求次子必须在成年后离家,当然,继承家业的长子,有责任向其提供一年的土地收益作为分家的补偿。
现在这种政策只在烈属中推行,尽管很多人并不理解,但是对于寻常百姓来说,他们几乎相当然的以为,这是官府的恩典,毕竟这恩典不能给所有人,只给一个长子,也是天经地意。
而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所需要的是建立一个阶层——一个拥有大量生产资源,生活富裕的社会中竖阶层,他们不是文士,甚至也不需要文士的晋升渠道,他们是军人,一代代为国从军,为了出征,而作为回报,他们可以享有富足的生活,以及较高的地位——丰厚的经济收入决定了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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