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若是不想服役,也可以退还军田。既然军田不可分,那么勋田也不可分,皇恩难分,既然长子继承了父亲的爵位与责任,那么理所当然,也应该继承者财产,勋田只是其一,还包括其它的财产。”
陛下道出的“长子继承”让的阎尔梅的心头一惊,“军田不可分”之所以没有受到官员们的抵触,是因为于他们看来,这是有益于大明的兵制。与勋贵官员们却没有任何影响。
可如果陛下实施长子继承,以勋臣长子继承其家业,其它幼子没有继承权。尽管勋贵的家产,尤其是地产会被更有效地保存下来,长子处于极有利的地位。这看似与普通家族没有关系,但最终还是会被逐渐普及,并成为一种习惯。
“陛下,若是如此,又置其它幼子于何处?如此岂不是妄顾人伦?”
阎尔梅本能的反驳,是因为他同样也有幼子,如果家业皆归长子,那几个幼子怎么办?作为官员的他很清楚,一但勋贵的继承制约定成法,那么现在的“析产制”必定会被长子继承取代。
“勋贵是国家的柱石之一,而这个柱石的首要条件是稳定性。采用长子继承制,即由长子承袭所有家产,别的孩子没份。这是因为勋贵的爵位是没法分的,父亲是公假,不可能十个儿子个个是公侯,所以爵位只能给一个儿子。有了爵位,就要有与之相配套的土地和财产,所以勋贵家的土地不能像老百姓家那样,一分十份,一人一份。儿子们都要争,怎么办?那么就法定下来,只给长子。其它诸子嘛……”
朱明忠先是强调着勋贵的特殊性,然后话锋一转。
“我们看一下史书,在不考虑政治、战乱等原因,在承平之世,往往有富不过三代的说法,也就是三代分家后的大家变小家,军田不可分是如此,勋田不可也是如此,如果分田析产的话,历代公侯就会沉迷于金钱利禄之中,因为他们知道,那些家业分给少则几个、多则十几儿子们之后,大家也就化小了,为了不至于让家族没落,所有以就有必要尽可能多的置办家业,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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