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明铁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45章 军法(上架大爆发!求首订、求支持!)(第2/5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必定你杀两人以免意外,既然有此防范,兵士不敢生叛,仅只是些许人等,如此又有何惧?”

    在常州的期间,朱之瑜表面上只是安心文章,与当地士子遗民谈论文章时事,以便为学生争取当地民心。可是他同样没有忽视对学生的关注,尤其对其麾下忠义军的关注,毕竟乱世之中军队才是根本。从军制再到其它细节,尤其是忠义军从征募到军饷发放等环节,无不是让他大为惊奇。过去国朝募兵皆是其兵员由将帅自行招募,军饷由将帅就地自筹,军队调遣的指挥权归将帅掌握,军队的散存视将帅的去留而定。

    而朱明忠在创办忠义军期间张贴切的《募兵告示》,明确规定:州县应查明各村庄户口,责令里长,庄长、首事、地保公举数人当兵,必须确系土著,均有家属。而且不仅如此,其还委派专人负责兵丁招募,营中各官皆不得插手。如此便避免了营中各官招募私人的可能,而在官佐的委派中,各级官长亦没有委任权力,尽管各级官长对下一级官佐有举荐权,但也仅限于一级。至于士兵的军饷同样由军饷局直接发到每个士兵手里。如此种种都是为了避免官长于官中任用私人,从而造成军归私有的局面。

    这些环环相扣的军中条令,几乎让朱之瑜叹为观止,在他看来,如此便解决了古往今来,历朝历代皇上对武将最大的担心——军为将有,兵为私有。或许忠义军中,军依然为私人所用,但也只归朱明忠一人所有,至于所谓的左右翼统领,不过只是徒有其名,甚至可以说是个光杆统领。

    “啊……”

    老师的反问,让朱明忠这才反应过来,他根本就不需要担心,因为从一开始,他就已经用制度去约束了军中官佐“造反”的可能性。

    原本他可是早就打定主意,等到合适的机会再寻机挖疮补肉,清除隐患,可是仍然难免担心为人所乘,可尽管如此还是要表现出来公而无私的一面。

    戏,人人都要演。即便是杀人也要让众人皆言杀,然后再挥泪斩马谡,这才是为帅所为。

   

-->>(第2/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