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不亚于带了七八名保镖。
“开车!”一声令下,汽车碾压在雪地上,不紧不慢的向着镇外驶去。
大安镇是一个大镇,北边有山,有林,还有开垦的农田,一到冬天,经常有山上的野兔,野鸡下来打秋风。
眼下已经是初冬,田地上覆盖着大雪,一眼望去白茫茫的一片。
这个时候,正是野鸡跟野兔,在山上找不到吃的,下来捡残留在雪地里种子的时候。
“老余,看到没有,那个人就是张麻子。”
汽车开到镇子外面,王旭与余则成下了车,站在一个土坡上抬眼眺望。
入眼,靠近山脚下的位置,正有几个人影徘徊在那,不时还有枪声传来。
王旭指着一个人影,一边说着,一边向雪地里走去。
余则成跟在他的身后,紧了紧衣服的领子,对张麻子的第一印象就不怎么好。
“别动,都别动,兔子的脚印进了这个草垛,没看到有出来的痕迹。我估计,这里面八成有兔子,等会我往草垛山踹几脚,你们注意开枪啊!”
雪地里,三个人围在一个草垛前,嘻嘻哈哈的说着什么。
其中一人,面色黝黑,身材高大,手中提着一把中正式步枪,脸上的笑容堆得能夹死一只苍蝇。
“老张,你已经打死一只野鸡了,这只兔子你可别跟我抢,我一准能毙了它。”镇上的保安队长孔令贤,用力的搓着双手,绕着草堆来回瞎转悠。
其实,喜欢玩的人都知道,钓鱼穷三年,玩鸟毁一生,一朝学会狗撵兔,从此踏上不归路。
这提枪撵兔子,在娱乐设施缺乏的民国,上到高官贵族,下到黎明百姓,都是乐不思蜀的活计。
保安队长孔令贤,不喜欢玩牌,也不喜欢搓麻将,就喜欢提枪打猎,与张麻子简直是一拍即合。
“小心点,我要动手了,大家都注意了!”张麻子抡起中正式步枪,就跟练习拼刺刀一样,狠狠往草堆里一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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