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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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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妇人之仁(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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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杀妇孺就属十恶不赦了,裴该的这条底线是绝对不可触碰的。

    裴家军法中并没有不可杀降、杀俘一说,因为其实裴该也曾多次杀过,只是数量很少罢了。因应具体情况,或者是为震慑敌胆,或者是方便圈押俘虏,有时候亦不得不作此暴行,所以不可能明确划线,一律严禁。那么既然如此,在还没有深入调查之前,就不能说郭默触犯了军法啊。

    除非郭默真的杀戮了妇孺,那才罪无可赦——因为军法严禁杀害平民,不管晋戎,而妇孺理论上是不能算作军事人员的。

    所以他也只能暂时按压住胸中怒火,改为谆谆教导郭默了——

    “且卿一路行来,不许戎部请降,则其必然操戈,岂非先将兵械交于彼手,再以此论罪,故意坑陷么?且杀其卒而灭其族,犹可震慑他戎,若连老弱皆戮,其谁还敢降者?西州如何底定?社稷如何得复?”

    后世网络上有很多杀光某族的叫嚣,这种极端种族主义言论,向为裴该所不齿。固然,即便中华民族也不是纯以仁德化被万方——那只是美好的理想而已——的,偌大疆域,也不是充话费送的,对于别族的血腥屠戮,史不绝书。但存在的未必合理,即便合理也不合乎道德,不合乎道德的事物必留绝大隐患。

    从来种族屠杀就绝不可能使一个国家富强,与此相反,是一个国家富强之后,才有种族屠杀的资本,且同时,对于一个富强的国家而言,种族屠杀反倒是最失败的扩张手段。某些笨伯或者说懒虫,完全不会分析社会现状,不屑于研究复杂多变的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只是启动他们平滑如镜的大脑回路,揪住未必真实的表面现状,然后想用简简单单一个“屠”字就解决全部问题——搞政治怎可能那么轻松惬意?

    即以今时今日而论,倘若种族屠杀真能加速中国重新统一,进而富强的步伐,那么裴该宁可抹杀良心,遭到万世唾骂,也会尝试采取这一政策。但那根本是不切实际的妄想,雍、秦两州胡戎有数十上百万之多,你怎么可能杀得过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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