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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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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是恩?是仇?(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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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奴,此前失散,暂依母家,犹有可说,今既归来,我不释放,又岂有返归之理啊?!”你不是自由之身,何去何从,哪儿能由你说了算?晋人是这种规矩,鲜卑只有更甚,把奴仆等若物品、财产,生杀由心,财产自己怎么可能有啥主动权了?

    裴熊无言以对,只得俯首听命。

    其实对裴该而言,他是真没有恨过裴熊。本来对方就是奉了石勒之命来监护自己的,自己小瞧了他,导致在渭滨遇险,彼时各为其主,何言怨恨?况且裴熊当日在渭滨岸上,完全有机会一箭把自己给射个透心凉的,即便一箭不成,三箭又如何?三箭不中,他箭袋里起码还有六七支箭呢吧!

    倘若裴熊真欲留难,自己又岂能顺利脱身,更焉有今日啊?尤其裴熊第三箭是朝天射的,裴该心里明镜似的,此乃有意纵放。故此裴熊对自己实有恩惠,有恩不报,岂是君子?

    从前不知道你在哪儿,故此无可答报。裴该甚至考虑过,倘若裴熊仍在羯军之中,则将来战阵相见,侥幸俘获,我都必然饶他一命,更何况他已然去投了拓跋呢。兼之人才难得,这能够把甄随一招抛掷出去的勇士,打着灯笼也找不到啊,若得拓跋重用还则罢了,既然郁律当面不识,等若凡俗,我又岂能不留将下来,以为己用?

    故此当即吩咐陶德,说你带裴熊下去,重新梳洗一番把他那身皮衣脱下来,换穿中国装束,再散了辫子,改为束发。从此他就是我贴身护卫了。

    陶德自然懵懂,却也不敢细问,只得领裴熊前往后帐,裴该这才召唤甄随、王泽等人进来。甄随一进帐就左右寻摸那鲜卑人哪儿去啦?拱手询问裴该:“不知大都督如何处置那鲜卑人,可杀却了么?倒也有些可惜”

    裴该简单明了地答道:“彼虽为鲜卑,却也是我家逃奴,今既得归,自然留下,安能杀却?”

    当时律法,奴仆逃亡,逮来是要处死的,但按照后世的说法,这属于“自诉案件”,而非“公诉案件”,倘若事主不究,则自可宽赦。就好比我丢了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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