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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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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品牌价值授权费(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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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销售额为0的省份,基本上也是没人吃辣的,你怎么推都没用。海外市场更是完全没人推过。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用‘经销商授权费分成’的方法,来分享贵公司在目前还空白的市场上,未来5年的增值。如果你答应,我甚至可以把一次性收费,降低到1000万、30%预付款。”

    李林一时还有点不明白,诧异地误解:“你要帮我们卖辣酱?”

    “只是把贵公司向未来部分地区经销商收取的授权费,转移一部分给我作为对赌报仇。”冯见雄纠正道,

    “比如,目前你们在海外市场,基本上是没有成规模的渠道销量的对吧?如果你们全国驰名了,甚至因为我的布局官司,在海外炒作,让人知道了你的品牌,从而让米国人、加拿大人、欧洲人也去买你们的辣酱,这不也是我帮你炒作品牌带来的无形附加值之一么?

    而贵公司对大区总经销商,都是有独占授权费的吧。我帮你们开拓出来的新市场,前几年的授权费让给我一定比例,这应该不过分吧?”

    所谓的“经销商授权费”,或许很多看官不是很理解:怎么卖东西的人还问中间商收钱?

    事实上,因为很多企业的“xx区总经销商”都是有独占地位的,所以每年要给销量承诺或者授权费,来作为保障。

    比如假设l干妈的辣酱已经非常畅销,品牌也很响亮,以至于在普通人都很能吃辣的省份,比如湘南省啦,赣江省啦,哪怕没人做广告、搞运营促销,就进了货躺在那儿等消费者自己找上门,一年都能卖2个亿。

    而“经销商”制度的存在,本来就是为了防止跨区串货、防止市场乱套的。毕竟市场都是先行者开拓的,如果品牌建立起来之后谁都能来成熟市场卖东西,那下次就没人去开拓新市场了。

    所以,对于成熟市场,要想抢下独家经销权,经销商就要给强势品牌商授权费,或者做承诺销量的竞标——a经销商承诺“一年至少在湘南省卖出5亿辣酱”,而b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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