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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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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节 政策法规(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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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页纸来交给他,李孝朋盖了章,撕下一半交还给他。这干部才去了。

    卓一凡暗暗纳闷:若是给个“人事”倒是明白,这又盖章又撕纸的算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这“宣讲政策”并非免费。为财主专门上普法课可不是民政科的工作范围,元老院的移民政策是“打开大门”,从大明土地上过来的百姓,谁来都欢迎,并不特别优待某一类人。所以照例要收费。费用自然是琼安客栈支付。李孝朋盖了章,单子就是交款凭证。

    接下来,就是李孝朋的宣讲时间了。他谈得,是老财们最关系的事情:购房置地。

    购房自不必说,不论是全家移民还是“狡兔三窟”,都得有个长久的住处。为了继续维持全家锦衣玉食的传统生活外加老婆少爷小姐艳羡的“澳洲式生活”,少不得还得置下土地产业来才行。

    不过李孝朋的话又一次给他们泼了冷水。临高这里的土地政策十分复杂。和大明不同。大明只要土地所有人同意出售,不管买之前是什么土地,买下了基本上你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造房子、盖作坊、养猪、种菜还是作墓地。一般都不会有人来过问,更别说城管市容之类的来干涉了。这种放任自流的体系的残余一直维持到1949年。那时候堂堂的北京城里居民区里堂而皇之的还有各种牲口圈、家禽棚,猪羊牛鸡鸭鹅应有尽有,杀猪宰羊也是直接在城市里的街道上公开进行的。至于城里有墓地这种事对当时的任何城市来说都是不值一提的。

    临高这里,土地却是分出各种用途的。按照另一个时空的土地规划的做法,全县土地划分为住宅、工业、文教和农业等等不同用途。跑到一个地方看着这里风水好就买下了做墓地,那里景色秀丽买下了盖别墅――在元老院治下,想自己盖房子只能买住宅用地。私人买墓地盖坟院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临高的住宅用地很不幸又特别的紧张。一方面是工农业生产扩张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加剧了这种紧张。为了给移民们提供更多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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