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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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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七十六节 沈睿明的公诉书(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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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观察澳洲人的具体司法实践:“嫌疑人”和“犯人”、“犯罪分子”之间的界定并不是特别清晰,但是在法庭和文书上却是咬文嚼字一般的重视。

    今天受审的,是以巫支祁、富文等几个采生折割案的主犯,每个人身边都站着两名白马队员。

    “大宋澳洲行在广州市法院,被告人巫支祁、富文等十三人绑架、杀人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梁心虎宣布开庭之后,首先让几个被告人陈述了姓名等信息,外面的人群也从大喇叭中听到人犯已经上堂的消息,顿时骚动了起来。特别是场外聚集着一群浑身穿孝的受害者家属,此刻更是伏地大哭,有人癫狂异常,红着眼睛就要往里面冲。请来的和尚道士又在外面念经,场面十分的热闹。

    警察和国民军已经得到通知:受害人家属在场外只要不扰乱秩序怎么样都行,就是不准冲击法院。明清公堂审案,往往有“群情汹汹当场殴死犯人”的事情发生。且不说一旦殴死人犯势必牵扯到法律问题,现场这么多人一旦引起混乱必然造成踩踏事故。所以国民军的士兵们都紧紧的围着他们,免得他们作出什么过激的行动来。

    梁心虎又宣读了被告人享有的权利义务。沈睿敏和梁心虎对了一下眼神,站起身来,腰杆挺得笔直,很有股义正言辞的味道,他拿起文件大声宣读:“大宋澳洲行在广州市特别派出检察办公室,被告人巫支祁、富文等十三人犯绑架、诱拐、杀人、盗墓、侮辱尸体、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诈骗、非法行医、制造假药……一案提起公诉。被告巫支祁于……伙同被告富文……于1635年某月某日在广州城外小石村附近绑架受害人范某;于1635年某月某日……”

    这伙人的罪行罄竹难书,仅起诉罪名就多达几十个,起诉书厚达上百页。仅仅把起诉书全部念一遍就已经就花了二个多小时。

    时间虽然长,但是案情实在太过惊悚恐怖,尽管许多人已经从各种渠道获得了案件的信息,但是不论是在旁听席上的刘翔等元老,还是庭内庭外的归化民和老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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