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官吏的贪腐,吏治的败坏于此可见一斑。官吏做官本就是求富贵的,不求富贵为何当官?刘邦这个派出所长冒着生命危险抓坏人,年收入才两千四百钱,这点钱真不如回家种田——一户农民百亩收粟一百五十石,三十钱一石就是四千五百钱。这仅仅是种粟的钱,加上丝麻织布的收入,一年最少也有六千钱。
派出所长收入不及农民收入的一半,还时刻冒着生命危险,他怎么养家?即便做到了县令,年奉也不过六百石到一千石。很多么?誉士一闾二十五户,每户缴十五石田租就是三百七十五石了。
还有赋呢,口赋、户赋不算,每户十石军赋,加起来就是六百二十五石。另外每户还有‘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这里又是七千五百钱,三十钱一石等于两百五十石。
一闾能收到八百五十石,闾是分封不是承包,这是私人财产。如果誉士没有练兵的追求,减去祭祀少部分用钱,剩下的钱足够与秦国县令比收入了。而按照秦国的爵禄,十五级爵少上造的岁禄才有七百石,最高二十级爵的彻侯才有一千石。一个誉士的收入相当于秦国县令、相当于秦国十五级爵少上造。
即便做到了秦国三公的位置,年奉也不过万石。这万石还很可能是虚的,实际发放的数目要大打折扣——汉承秦制,汉朝丞相岁奉万石,可每月实际月奉只有三百五十斛(石),即一年四千两百石。万石不过三十万钱,也就是三十一金;四千两百石更少,只有十三金。
且这个收入只有丞相、太尉两人有,下一级的御史大夫、九卿,那便只有两千石了。两千石实发只有六金多,虚发岁奉一千四百四十石,便只有四金半。这点钱还不如楚国海舟上的一个水手拿得多,丞相还不如海舟舟吏拿得多。
不跟海舟舟吏水手比,是跟普通商贾比,也是不如。吕不韦问其父耕田之利,答曰十倍;问珠玉之利,答曰百倍。假设商贾的本钱与农民一样,农民十倍年入六千钱,商贾百倍年入则有六万钱。商贾本钱怎么可能和农民一样?即便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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