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完美人生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十四章 宛转蛾眉(第6/9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了,因为这都是创作啊,都是很费脑子的!这个还不像我们唱戏,有老师,有前辈一点一点积攒下来的东西,你认认真真去学,去掌握,去理解,再加上有一点天赋,就可以了,你做的这些东西,都是从无到有。”

    李谦笑笑,突然问:“哎,姐,你觉得我文笔还行吗?”

    程素瓶闻言想了想,“嗯,怎么说呢,文笔这个东西,我自己也不太擅长,实在是没什么资格给你评价,就我个人的阅读感受而言的话,你的书胜在整体的架构够出色,人物设定也很出彩,尤其是故事编排,很棒,单纯只说文采,哈,姐还真不怕打击你,真没觉得你有多出色。”

    李谦闻言无奈地笑笑。

    是啊,虽然金庸古龙的看过很多,年轻时候闯荡摇滚圈,住在北京地下室的那段时间里,甚至有好几年的时光,平常闲了都是拿金庸的打时间,电视剧、电影更是几乎一个不落都看过,但哪怕你把全部的故事,甚至细节都记得一点不差也没用,本事再大,你也记不住原文!

    金庸的行文,古朴大气,而且因为幼年接受了相当完整的私塾教育,古文功底异常扎实的缘故,他的行文里,带着一股子浓郁的古风古韵,这个东西,是李谦无论如何都模仿不出来的。

    所以在写书的时候,李谦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笔力不够,缺了金庸老爷子的功底,可千万别把那些精彩的人物描写给写疵了,而那些所谓精彩的故事架构,事实上也是靠很有耐心、但又不失阅读趣味、并不枯燥的铺垫,一步步铺到最后,才爆出来的,他也怕自己做不好。

    因此,最近这几年,只要一有闲工夫,他除了写,就是回头自己一遍遍的读,一遍遍字斟句酌的修改,甚至经常会大篇幅的删掉重写。

    坦白说,来到这个时空四年有余了,于他而言,写歌、唱歌、拍戏,哪怕再苦,却也都是自有乐趣的,唯独写书,是耗费了极大精力、对他来说有些枯燥,但他却又一直都在咬牙写下去的。

    而这一点,也是来到这个时空四年

-->>(第6/9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