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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之乡土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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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五十二章 赛马(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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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我们这里赛马的规矩,就是大家都要从这马群里挑选一匹新马参加比赛。”

    德格都巴雅尔摇摇头说道。

    对于草原上的牧民来说,相马和骑术都是不能丢掉的吃饭本领,所以草原上很多部落的牧民经常会举行赛马比赛。

    赛马比赛的时候,必须从这马群里挑选新马,就是一项很严肃的比赛要求。

    这就很考验大家的相马和骑术水平了,相马和骑术高超的人,自然能从这马群里挑选出好马,也能快速地驯服这马,在比赛的时候,人和马的配合也会很好,最后自然会拿到好成绩的。

    这要的赛马比赛,会让草原上的年轻牧民平时里注重这相马和骑术,不至于年轻一辈人把这草原牧民看家吃饭的本领都丢弃了。

    “这么麻烦。”

    叶荣耀有些郁闷,想偷偷懒,不去挑选马匹都不行了。

    “叶兄弟,走吧!”

    德格都巴雅尔带着叶荣耀去马群里挑选马匹。

    很多卡勒克旗部落的年轻人都已经在挑选马匹了,等叶荣耀过去的时候,一部分人都已经挑选好他们满意的马儿。

    “叶兄弟,我要去挑选马儿了,就不陪你了。”

    “你忙!”

    叶荣耀跟德格都巴雅尔大哥分开后,就在这马群里挑选马匹。

    这些马儿都是牧民们放养的,不怕人,甚至叶荣耀在这些马儿身上摸摸、拍拍,这些马儿都不躲避。

    经过几千年的人工培育,现在草原上的马儿的野性越来越少了。

    古蒙大草原上的这些马,一匹匹身子修长,四肢细而强劲,肌肉很有流线的美感,在古代很多王公贵族都喜欢养这种草原马,认为这是一种有着贵族优雅的马儿。

    拥有“高级驯兽术”的叶荣耀自然能一眼就分辨出来哪匹马儿是良驹。

    要知道这相马可是大学问,可不是只看这马儿的体型,要知道很多高大威猛的马儿,在真正懂马的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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