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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悲剧(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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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同志向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庄严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

    目录

    1历程

    2构成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民法商法

    ?行政法

    ?经济法

    ?社会法

    ?刑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3特征

    4意义

    5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

    ?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

    ?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

    ?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6评价

    历程编辑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legalsyste):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单地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

    中文名法律体系别名法的体系学科分类法学应用领域民事,行政

    目录

    1基本特征

    ?主要特征

    ?另有法律体系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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