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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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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 办案(五)(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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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刚回来,正责令一个穿着浅灰色羽绒服的男子坐下,几个巡逻队员正帮着把缴获的非法无线电器材往里搬。

    不用问就知道刚坐下的这小子是毕迅昌,韩朝阳打量了他一眼,从包里取出传唤证放到正准备讯问,正在检查执法记录仪有没有电、内存够不够的康所面前。苗海珠看了看韩朝阳,随即从外间搬来一张椅子,当然不让地坐到办公桌左侧,拿起纸笔准备做笔录。

    办理这样的案子要经得起推敲。

    没执法权,连在笔录上签字的资格都没有,韩朝阳只能坐在长椅上当一个配角。

    康所回头看看苗海珠,再看看韩朝阳,随即掏出警察证,拿起韩朝阳从所里带回来的传唤证,正色道:“毕迅昌,我是燕东公安分局民警康海根,这位是我同事苗海珠,看清楚了,这是我们的警察证!”

    苗海珠很默契地跟康所一样亮出证件。

    毕迅昌比想象中淡定,居然真探过头来看。

    不过这一看反而没之前那么淡定了,康所的证件没什么,苗海珠的证件极具威慑力,工作居然是省厅法制总队,韩朝阳能清楚地看到他眼中闪过一丝惊恐的神情!

    “毕迅昌,再看看这个!”康所要得就是这个效果,不然完全可以让刚走进来的老丁一起讯问,只见他放下警察证,举起传唤证:“因你涉嫌干扰无线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你进行传唤,请你积极配合,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以便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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