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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之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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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突如其来的听证会(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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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您第一次买美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吗?”

    “是的,先生。”

    “那您挑选微软有什么理由吗?”

    “我抗议!”没等荆建回答,史密斯就提出抗议。很显然,这位多德先生是不怀好意,虽然他的表情很亲切,但每一句问话,都把荆建往沟里带。

    美国证券法律有一个很特殊的政策——自己举证原则。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旦证监会怀疑你是非法操控,你一定要自己拿出证据,并且让证监会相信,你并没有操控。否则的话,你就是操控!对,没有证据,就证明你犯罪!

    这条法律很让人吐血。打个比方,在美国股市,如果你从未买过股票,但突然买了个牛股,短线赚钱后,又突然偃旗息鼓。那你基本上就会被定罪,可能连本带利被罚个精光。根本不需要什么证据,也根本不需要什么证人。不过……痛恨中国股市内幕交易的广大散户,肯定会为这条法律拍手叫好吧?

    然而听证会并不是法庭,也没有什么“沉默原则”,对于证监会的询问,荆建一定要回答,而刚才史密斯的抗议,只是一种技巧,是对证监会的“某种警告”——别太过分!

    因此,等史密斯抗议完,荆建微微一笑:“各位先生,在去年六月,也就是在八个月之前,我身边的现金仅仅只有20几万美元。但我敏锐的计算出,黄金将会有一波上涨行情,于是果断的做多,在两个月之内,赚取了2000多万美元。此后,我本人在香港的账户,在几位优秀的经纪人的参谋和操作下,又赚取了1500万美元之多。而这一切,都有着交易单据,可以呈交给诸位。”

    “而到了美国后,除了微软,我在其他股票上也同样赚了不少于600万美元,所有的交易,也同样有单据。感谢那些优秀的投资顾问,但我本人,请原谅我的骄傲,我同样是位很优秀的投资者,专家级别的投资者。”

    “至于为什么挑选微软?很抱歉,这涉及到商业机密。只能告诉诸位,这并不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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