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他的指缝往外流,脸上都是血,堵都堵不住。
也是个色厉内荏的,换作真豁得出去的,无论如何也要弄死魏良臣,以泄心头之恨。哪会只晓得捂着眼睛在那嚎叫,声嘶力竭,撕心裂肺,除了叫人心惊,还能有什么用。
这种人,也是废物。
犯人们愣了一会,终是反应过来,跑到门边朝外大声叫喊起来:“快来人,快来人,出人命了,出人命了!…”
良臣站在那没动,任这帮犯人在那大呼小叫。
他定定的看着食指上的眼珠,心头也跳得厉害,因为他没想到自己真的将胡三的眼珠子抠出来了,当时,他只是本能的朝对方眼睛戳。
眼睛和身体下面吊着的物件,是人的两大致命弱点。若是这两处遇袭,肯定要自保的。
只是插人眼睛,朝人裤裆招呼,是地痞无赖都不屑为的下三流动作,良臣却干了。
因为,不这样干,他根本没办法制服体格比他高大,还有帮手的胡三。
许是因为太过激动,又或许是因为太过恐惧,良臣干出了他自己没有想到的事情,那就是把胡三的眼珠活活抠了出来。
害怕,良臣肯定是怕的。
后悔,却是没有的。
他不能不这样干,因为那碗水,他肯定是不能喝的。
水里面的东西是当场要不了他命,可也会让他被折腾的生不如死。且那水里污秽不堪,天知道有多少病菌在其中,真喝下去,难保他魏小千岁是不是就在这里卒了。
反正没什么可说的,良臣难得硬了一回。便是不为他自己,为倒在地上都不能起来的大哥,他这口气都是要出的。
人死,大不了鸟朝天。
有些事情,不是意志可以转移,也不是大脑能提前判断祸福的。真能这样,世上也不会有那么多罪犯了。
良臣将手上的眼珠子甩到地上,估摸这事不可能善了,杀头倒不至于,毕竟人没死,但流放充军八成是躲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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