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联营在西方也叫专利池,在资本主义社会有着极为广泛的应用,也是西方大型工业集团逃脱反垄断指控的合法利器。共和国民众最为熟悉的案例就是当年西方工业集团在vcd、dvd上的3c产业联盟。
为谋取经济收益最大化。专利联营常常与技术标准结合,新世纪共和国那些半瓶子水乱晃荡的媒体,大肆吹嘘的一流企业做标准完全是简单的断章取义,狗屁不通。
确切的说。一流企业做标准应该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具体的流程应该是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而在标准化的推进中,往往都是以专利联营的形式经营标准。
以眼下计算机领域刚刚诞生的eg—2压缩标准为例,eg—2专利联营汇集了美国加州大学、飞利浦、东芝、索尼、法国电信公司、富士通、佳能等在内的多家高校或企业的技术。
在程序上。首先由上述权利人将与eg—2标准实施相关的专利许可给——即执行eg—2标准授权的专利联营组织,由它专门向全球范围的用户进行eg—2的核心专利的非歧视、一站式许可,并负责分配专利许可收益。
在eg—2专利联营中,被专利分为“必要专利”和“相关专利”。必要专利指构成eg—2的基本互补性的技术;而“相关专利”是指基于现存的必要专利的改进专利。
一般来说,比较容易被替代的专利会被划分到普通专利之中,通常是免费的交叉许可,专利的贡献人并不会获得许可费收入。
而必要专利则完全不同,就算是联盟内的成员,在使用必要专利时也必须给必要专利的贡献者以事前约定授权金的回报。
在专利联营里,必要专利和普通专利之间的竞争相当的激烈,单纯的技术优劣并不在这种博弈中占有的垄断性的地位,企业真正的研发实力在这种近距离肉搏中占有决定性的地位。
如果一家企业有能力用不算先进的技术,规避另一家企业十分先进的技术,而另一家却做不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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