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亲贵大员,一时之间,没有人肯主办这个案子。这个时候,醇王跳了出来:“我来替皇上出气!”
于是。醇王主持,三法司会审,竟真办了吴可读死罪!
到了“画行”的时候,大理寺少卿王家璧死活不肯下笔。
定死罪,需要三法司所有堂官,正、副都算上,“全堂阙诺”,缺一不可。就因为王家璧不肯昧了良心,阿附上意,吴可读终于逃得一命,改判了充军。
这位王家璧,在本书中也是出过场的,就是“铁路大会议”上,踌躇再三,才最后一个在支持兴办铁路的奏折上署名的那一位。
如果说,吴可读一案上,穆宗的表现,仅仅是“荒唐”,那么,重修圆明园一事上,穆宗的表现,就是“疯狂”了。
重修圆明园,亲政之前,穆宗便一直念兹在兹,一俟亲政,立即开始着手此事。
这里边儿,既有无可压抑的“游观之兴”,也有强烈的虚荣心在作祟:你们烧了我家的园子,我修个更好的出来,气死你们!
当然,重修圆明园,名义上是“感戴慈恩”,以之为两宫皇太后颐养天年之所。
百废待兴,资金紧绌,这个时候重修圆明园,以内务府的尿性,非把国家财政修破产了不可。阿房宫、艮岳殷鉴在前!恭王打头反对,穆宗居然对他六叔拍桌子,大声咆哮:“我把这个皇帝让给你做好不好?”
然后大发威风,撤掉恭王一切差使这还不够,“革去亲王世袭罔替,降入不入八分辅国公”。
军机大臣和御前大臣惊愤交谏,穆宗脾气上来,居然亲自拟旨,要将五军机、五御前等十位重臣,一起革掉。
这就不仅是“倒行逆施”,简直是“丧心病狂”了。
穆宗不明白:清朝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脱胎于满洲贵族共和,满洲亲贵,是政权的“股东”。就算经过康、雍、乾三朝,“股东”的“表决权”,就比例而言,相对于皇帝这个“董事长”降低了,但依然还是“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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